國道收費員補貼方案,應該獲得掌聲.


陳小春2525 wrote:
刑法100條廢掉?...(恕刪)


對我來說等於是廢掉了。因為根本不可能會有法官援引刑法一百條來作判決。

你他M扯的“有理無罪,無理被抓”的理論,是從哪來的?可以麻煩你說明一下嗎?
陳小春2525 wrote:
不是別有居心,我也...(恕刪)


不是別有居心 那就是為了刷存在感囉?
前面契約也有了
法條你一副很懂的樣子
到底哪裡不依法處理了 可起請你指點指點嗎 我也很好奇啊
然後可以請你再指點一下國道收費員補貼方案依的是什麼法嗎

補:
唉唉真糟糕 前面勸人家大大算了
結果我還回文 修行太差了  面壁去
他奶奶的熊勒 wrote:
.你他M扯的“有理無罪,無理被抓”的理論,是從哪來的?可以麻煩你說明一下嗎?.(恕刪)


這是你自己B扯的吧,那裡看到的?

陳小春2525 wrote:
收費員是抗爭好幾次,讓人感覺前朝好像是要故意放任...(恕刪)


人家不愁吃穿

每天都有時間舉牌抗爭

干前朝什麼事

hora123 wrote:
不是別有居心 那就是...(恕刪)


沒有要刷存在感,因為看這邊的人感覺都很懂,我不懂,所以才會問。

陳小春2525 wrote:
這是你自己B扯的吧...(恕刪)


合法的集會遊行要訴求有理,無理就是非法,講難聽點,這是變相勒索政府了,若真要辦,用內亂罪也可以。
參照集會遊行法以及刑法第100條。


以上是你放的大絕。請回應。
他奶奶的熊勒 wrote:
合法的集會遊行要訴求...(恕刪)


參照集會遊行法以及刑法100條,若刑法100條在你心中已廢掉,那就參照刑法153條。
收費員事件就單一面向而言.政府解決收費員的抗爭問題
但就整個面向.政府做了很糟糕的處理
因為制度面.法律面.政府做了壞榜樣
破壞了政府及人民都該遵守的規範
這絕對無法成為政府口中的"特例"
應該政府率先打破規範.開始了一個"惡先例"

當一個完全執政的政權開始不遵守法律.率性而為
我們須當心的是漸漸變成不受控制的政權
任意胡為.無法約束.....這就是最嚴重的後果



陳小春2525 wrote:
收費員是抗爭好幾次...(恕刪)


敢出來當朝就是有肩膀概括承受
別再扯前朝了
沒法做就自己下台

請問最高權力法學博士不依法行政
可否用企圖顛覆國家的罪名處理?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5)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