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說服 "反對" 同性可以 "結婚" 的人


蟲蟲多力 wrote:
所以只要是跟我生活無關的修法,就不能表示意見?(那還辦公投幹嘛?)這就是彩虹旗頭像的邏輯思考與超高智商的表現??


你一次把多數反對網友的論點整理完,害我都接不下去!
yaucheng11 wrote:
請問改變了什麼?你從此只能跟同性戀愛?只能跟同性結婚?要不然請問改變了什麼?


你不覺得你大戰這麼多人,回到樓主發問的問題:如何說服 "反對" 同性可以 "結婚" 的人

這麼多不反對同志,甚至不反對同婚的,都反對現在推行同婚了!
你如果還是繼續堅持自己是對的,那被多數者抵制、反彈,狀況只會繼續惡化,不會有改善的。

2020,如果有區域立委主張重新再修同婚法條,改回同志伴侶法,我會投他一票!就這樣~
至於這樣的立委能否過半,就留給全台灣民眾來決定。

再苦口婆心勸告一次:不要贏賭、還要贏話! 見好就收,才是賭場常勝的原則~
4147起漲了~~~

內行的都知道!?
yaucheng11 wrote:
要不然請你舉例說你的親人住院需要手術時隨便找一個人簽名就可以,或者根本不需要簽手術同意書的醫院來瞧瞧啊!歡迎打臉...快點等你來騙我


醫療法第六十三條規定:「醫療機構實施手術,應向病人或其法定代理人、配偶、親屬或關係人說明手術原因、手術成功率或可能發生之併發症及危險,並經其同意,簽具手術同意書及麻醉同意書,始得為之。」手術同意書乃「病人自主權」的具體表現。從而,手術同意書應由病人本人簽署列為第一優先(衛福部於九十三年十月二十二日公告之「醫療機構施行手術及麻醉告知暨取得病人同意指導原則」特別說明)。若是病人意識不清,則可由其法定代理人、配偶、親屬或關係人簽署手術同意書。未婚男性或女性病人當然沒有配偶,故需找其法定代理人、親屬或關係人簽署。故而,單身病人常會找不到親屬簽署手術同意書。然而,不要忘了,還有關係人可簽署。

誰是關係人?衛福部在上述指導原則說明:「指與病人有特別密切關係人,如同居人、摯友等;或依法令或契約關係,對病人負有保護義務之人,如監護人、少年保護官、學校教職員、肇事駕駛人、軍警消防人員等。」因此,單身病人的好朋友、好同事,或同居而未婚之男(女)友(不限異性)皆可在醫師充分說明後,為病人之最佳利益簽署手術同意書。
https://talk.ltn.com.tw/article/paper/856685


在「同性伴侶可以簽手術同意書嗎?」一文中,我們提到了同性配偶及學校教官都可以簽名。但這不僅很多民眾不知道,甚至連醫護人員也不知道,所以這次新版同意書乾脆把衛福部整段文字都附上來,提醒醫病雙方,這些人都是可以簽名的。希望日後各醫院可以因此而允許非親屬簽同意書的效力。
「病人為未成年人或因故無法為同意之表示時,得由法定代理人、配偶、親屬或關係人簽名。」
「病人之關係人,係指與病人有特別密切關係之人,如伴侶(不分性別)、同居人、摯友等;或依法令或契約關係,對病人負有保護義務之人,如監護人、少年保護官、學校教職員、肇事駕駛人、軍警消防人員等。」
http://doctor119.tw/inform4/

蟲蟲多力 wrote:
請問你有幾千萬現金...(恕刪)
請問你有幾千萬現金,你還會去租一個小套房嗎?還是一次到位直接買一間房?台灣不是全世界第一個創立同性婚姻法的國家,早在台灣之前就已經有阿根廷、美國等率先立法了,既然都有前車之鑑可供參考為什麼還要分段立法實施?
很簡單,民情社會保守程度觀念等,各國都有所不同,可以一概而論嗎??
還有公投七百多萬票的豪華民調,可以這樣無視...
(怎麼不拿同是亞洲的日韓來比較??還可以說自己有幾千萬現金??真是那來的自信...)

請問台灣社會到底有多保守?堅持一夫一妻制但允許可以找援交、小三、小王...這就是保守?人家沒有無視啊!不是滿足你們要求不修改民法改立專法了嗎?要不然你還想怎麼樣?同性者本來是希望修改民法耶.....這還不夠尊重哦!你公投題目到底有沒有仔細看啊!


再者,同性婚姻法的通過請問改變了你現在生活什麼了?法律有明文規定你從此只能跟同性交往結婚?同性婚姻法有規定你與異性戀結婚是違法的?還是影響到你什麼?到底有什麼讓你不敢苟同
所以只要是跟我生活無關的修法,就不能表示意見?(那還辦公投幹嘛?)這就是彩虹旗頭像的邏輯思考與超高智商的表現??你當然可以表達你的意見,但不需要激進

所以重機、白牌上國道與我無關...?如果你出門都沒使用交通工具的話請問跟你有什麼關係?
所以殺人判死與否與我無關...?如果你不在台灣生活的話請問跟你有什麼關係?
所以近親結婚,父女結婚,多元成家,一夫多妻,十八歲以下結婚與我無關?這個問題你自己回答不就有答案了嗎?還是要我來問?請問你會跟你堂妹、表妹結婚嗎?你會跟你女兒結婚嗎?你會娶很多個老婆嗎?
所以吸毒吸大麻與我無關?你有管道可以取得嗎?如果沒有管道可以取得跟你有什麼關係?
Smart

yaucheng11 wrote:
你到底懂不懂為什麼人家要爭取同性婚姻啊?不懂就別在那亂扯,滿腦子就只會OX而已,同性婚姻跟OX有什麼直接關係?沒有同性婚姻就不能OX了嗎?
同性婚姻主要是在爭取在另一半發生意外或危難之時,可以立即簽屬手術同意書讓醫院可以有所依據,亂扯什麼父母OX、兄弟OX的,滿腦子就只想要OX你還能幹什麼?如果沒有同性婚姻法,同性戀人沒有婚姻關係,依照現行民法規定,當另一半發生意外需要簽屬手術同意書的時候,他(她)的親人可能遠在高雄甚至台東,請問誰來簽?你沒有身分證明可以證明你跟他(她)是配偶或親人關係,醫院敢動手術嗎?人可以笨但不能蠢啊!
還反對同婚主要原因咧,真不想笑話你們這些人,請問同性婚姻法成立會改變你的性向嗎?會改變你的婚姻關係嗎?有規定你只能跟同性結婚嗎?
請先去搞懂愛滋病傳染途徑跟原因,還有非洲豬瘟,唉~~人可以笨但真的不能蠢啊!你這說詞拿出去說會被人家笑話我們台灣教育失敗啊!連愛滋病跟非洲豬瘟的基本常識都沒有
所以你跟異性要OX的時候會先昭告天下嗎?這是什麼癖好啊?第一次聽說過,下次記得要跟異性OX的時候記得上來PO文昭告一下,讓我們也去觀摩觀摩....人可以沒有學識,但不能沒有常識啊!你自己先套用到異性戀來看看通不通,別再用你那無知來看待同性婚姻法,說出去會被笑的....

民法沒有規定誰可以簽手術同意書 是醫療法規定的
如果是為了簽手術同意書的效力問題
應該要修改醫療法第63條所列的可以簽手術同意書的同義者的話
讓同性伴侶註記可成為法定代理人或是關係人也是有效力的
顯然要爭取這件事並不需要通過成立同性婚姻也可達到

yaucheng11 wrote:

請問你有幾千萬現金...(恕刪)

扯再多也是廢話連篇,淪為口水戰。
建議把實驗對象就把自己的下一代先變成同性戀,再來告訴大家自己是多麼開心可以絕後的心路歷程,這樣大家可以給GP5分奉上,絶不吝嗇

Arcus0827 wrote:
你不覺得你大戰這麼...(恕刪)
我從來就沒想過要"說服"過誰,只是看不慣你們將"同性婚姻"妖魔化而已,這個議題本來就是假議題,你曾幾何時聽說過誰能說服誰的?同樣是朋友、兄弟都做不到了,更何況是網路虛擬的世界。

Smart

wengmingmai wrote:
扯再多也是廢話連篇...(恕刪)
我是沒有這個能力可以把下一代"變成"同性戀啦!相信你應該有這個能力,期待你的實驗結果
Smart
yaucheng11 wrote:

我是沒有這個能力可...(恕刪)

不敢就閉嘴,講這麼多也是別人的小孩死不完的心態而已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58)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