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er0621 wrote:
來喔。。。來看新一...(恕刪)
他的趨勢是什麼?
開創新的能源系統產業
ch22502000 wrote:
是舊金山和約,不是合約
加泰隆尼亞的公投獨立,若取得主權,就可以換來國際的承認,這是正確的
主權在民,意思是取得擁有的主權為人民所有
公投獨立,必須先取得主權,才有主權在民
民,可以分割,可以是加泰隆尼亞的"民",也可以是全西班牙的"民"
主權,也可以分割,可以是加泰隆尼亞的"主權",也可以是全西班牙的"主權"
因為,台灣主權在清朝時分割給日本,2戰時,日本拋棄台灣主權,由美國來最終決定
所以,中國確定沒有台灣主權,這與誰的主張,無關
台灣與大陸主權,互不隸屬,各有獨立的主權
主權是永遠存在固定的,但是代表對象的民及政權,本就是不可能固定,所以,有第一共和.第二共和...,人有老中青...,不斷更換
主權是固定存在的,可以分割.合併.繼承...,分割.合併.繼承後的新主權,又重新固定存在了
ch22502000 wrote:
請你舉證哪一項是胡扯...(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