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魔推銷員 wrote:踏上台灣國土的話就會...(恕刪) 喔~~原來通緝令是這樣解釋的?那麼,為何要跟其他國家談“遣送人犯”通緝令只限中華民國國土範圍不是嗎?可是....對方想踏上中華民國國土投案呢! 是自己搭飛機過來,香港政府沒能力也沒辦法把他丟過來呢!你的解讀是內政部拒發簽證拒絕對方踏上國土投案?所以,你的意思是內政部幫忙陳同佳逃避台灣檢調的通緝令?對了,台灣國土在那?
JasonQ wrote:你的解讀是內政部拒發簽證拒絕對方踏上國土投案?所以,你的意思是內政部幫忙陳同佳逃避台灣檢調的通緝令?對了,台灣國土在那? 反正受害者是香港人民,不是中華民國國民,我們政府本來就沒必要幫他伸張正義,香港政府不幫自己人民,只抓境外性犯案,不抓境外殺人,就隨他們吧
Panchrotal wrote:在台灣土地上殺人愛來就來愛走就走要不要維持台灣政府的威信? 香港受害者家屬在香港哭,看著香港殺人犯在香港無罪快樂生活,我覺得香港政府和人民比較慘啦反正這件事,香港會堅持他們的一中政治立場,我們也會堅持我們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必須政府對政府談判的立場,這兩個立場是相反的,一定得要有一邊讓步。但是此事是香港有求於中華民國,既然有求於我方,還要求我方讓步,在政治上妥協接受香港立場,這我看是很難
iijima_ai wrote:不懂就不要亂說《蘋果》台北直擊 兩地首次移交犯人 3疑兇遭20港警押返 --荃灣工廈石屎藏屍案潛逃台灣的3男1女,繼18歲女疑犯前晚被遞解出境返港後,其餘3名男疑犯昨由台警送往桃園機場轉交香港警方帶走--這是台灣讓香港警方直接從桃園機場接手,把人帶走。如果按照此模式,應該是台灣警方去香港機場接手,把陳同佳帶走,但是香港不同意。香港是要讓陳同佳自行搭機來台,陪同的是牧師,也不是香港警方。
惡魔推銷員 wrote:反正受害者是香港人民...(恕刪) 嗯,所以我說香港覺青真是笨,對吧?不過,在自己的國家行使司法主權,不是單純為了受害者伸張正義,而是為了彰顯“國家主權”這件事。在這世界上,只有中華民國政府有能力、有資格、有責任審理陳同佳案。蘇貞昌放棄司法審判的主權,還說出拒絕陳同佳入境?行政院何時超越司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