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來台投案? 蘇貞昌:不容許殺人犯自由來去!所謂正義,司法在台灣來說都是為政治服務?!

JasonQ wrote:
原來通緝令不是我們積極逮捕、策反、鼓勵對方投案喔?

踏上台灣國土的話就會逮捕喔!
只是另一方面,台灣並不歡迎這個被當作棋子的傢伙丟來台灣
惡魔推銷員 wrote:
wow.....搞不清楚台灣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傢伙?

台灣獨立了?
大法官也說這是一個國的兩個政府
惡魔推銷員 wrote:
踏上台灣國土的話就會...(恕刪)


喔~~

原來通緝令是這樣解釋的?

那麼,為何要跟其他國家談“遣送人犯”通緝令只限中華民國國土範圍不是嗎?

可是....對方想踏上中華民國國土投案呢! 是自己搭飛機過來,香港政府沒能力也沒辦法把他丟過來呢!

你的解讀是內政部拒發簽證拒絕對方踏上國土投案?

所以,你的意思是內政部幫忙陳同佳逃避台灣檢調的通緝令?

對了,台灣國土在那?
JasonQ wrote:
你的解讀是內政部拒發簽證拒絕對方踏上國土投案?

所以,你的意思是內政部幫忙陳同佳逃避台灣檢調的通緝令?

對了,台灣國土在那?

反正受害者是香港人民,不是中華民國國民,我們政府本來就沒必要幫他伸張正義,香港政府不幫自己人民,只抓境外性犯案,不抓境外殺人,就隨他們吧
惡魔推銷員 wrote:
反正受害者是香港人民,不是中華民國國民,我們政府本來就沒必要幫他伸張正義

在台灣土地上殺人
愛來就來愛走就走
要不要維持台灣政府的威信?
Panchrotal wrote:
在台灣土地上殺人
愛來就來愛走就走
要不要維持台灣政府的威信?

香港受害者家屬在香港哭,看著香港殺人犯在香港無罪快樂生活,我覺得香港政府和人民比較慘啦

反正這件事,香港會堅持他們的一中政治立場,我們也會堅持我們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必須政府對政府談判的立場,這兩個立場是相反的,一定得要有一邊讓步。
但是此事是香港有求於中華民國,既然有求於我方,還要求我方讓步,在政治上妥協接受香港立場,這我看是很難
以進化史來看,膝蓋是不著地的,可為何1450總是跪著說話?
iijima_ai wrote:
不懂就不要亂說
《蘋果》台北直擊 兩地首次移交犯人 3疑兇遭20港警押返


--
荃灣工廈石屎藏屍案潛逃台灣的3男1女,繼18歲女疑犯前晚被遞解出境返港後,其餘3名男疑犯昨由台警送往桃園機場轉交香港警方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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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台灣讓香港警方直接從桃園機場接手,把人帶走。
如果按照此模式,應該是台灣警方去香港機場接手,把陳同佳帶走,但是香港不同意。
香港是要讓陳同佳自行搭機來台,陪同的是牧師,也不是香港警方。
惡魔推銷員 wrote:
--荃灣工廈石屎藏屍...(恕刪)


香港沒說不同意,
也沒說同意,
只表示雙方可透過策協平台協商,
但台方不願意透過平台協商。
惡魔推銷員 wrote:
反正受害者是香港人民...(恕刪)


嗯,所以我說香港覺青真是笨,對吧?


不過,在自己的國家行使司法主權,不是單純為了受害者伸張正義,而是為了彰顯“國家主權”這件事。


在這世界上,只有中華民國政府有能力、有資格、有責任審理陳同佳案。

蘇貞昌放棄司法審判的主權,還說出拒絕陳同佳入境?

行政院何時超越司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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