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專責機關回論文門:揭露口委名單會造成蔡英文「傷害與痛苦」

費薛曼 wrote:
彭教授敢不敢我是不知道,麻煩你去問他。我只知道你的老闆不敢,去澎湖都知道要買飲料,賀德芬開個記者會連回應都不敢。總統告人,一年多了,法院至今不敢開庭,閣下認為這正常嗎?尋常百姓都不可能有這種情況,更何況是總統告人,而且這是皇后貞操的問題,更不應該怠慢,結果一年多了沒處理,難道這是因為皇后連貞操都沒有,所以法院不敢處理?我相信你有能力和管道,問到負責的法官,麻煩你問一下?再來說明一下緣由,這是你很擅長的事情。


是喔,

一談到彭主播,

你就顧左右而言他了。

你不知道彭主播「敢不敢」上英國法庭去告,

那你又怎麼知道蔡英文「敢不敢」呢?

蔡英文又告訴過你喔?

而且,

你根本就一點法律概念都沒有啊。

現在的進度還在蔡英文告發、「檢察官」偵辦的階段,

連起訴都還沒,

哪來的「法院不敢處理」啊?

哪來的「負責法官」啊?

你連基本的事實都弄不清楚了,到底是憑什麼在這邊辯啊?

好啦,

就算我裝傻,當你只是不小心把檢察官寫成法官、把地檢署寫成法院,

蔡英文只是告發人,

要不要開偵查庭,是檢察官的權責,

這和蔡英文敢不敢,有什麼關係?

蔡英文都已經告發了,還有什麼不敢的?

是你們質疑檢察官不敢開庭,

那就應該是你們去找出證據證明檢察官「不敢」啊,

怎麼變成要我去找呢?

我一點都不認為檢察官不敢開庭啊。

你自己沒有「能力」,

就老實承認,不要牽拖到別人身上啦。
彭教授的事情,麻煩你自己去問他,或者向他挑戰也行,我拭目以待,不過,我真不認識他,也沒管道問他什麼事情,只知道他有在youtube直播,我不是顧左右而言他,如果真認識他,我沒理由要否認啊?對吧?我也不知道你為什麼硬要扯到他?真是奇怪,難怪你論述的邏輯一直有問題。

我覺得納悶,堂堂總統告人,法院不僅沒有快點審理,還皇后貞操,結果竟然超過一年連開庭都沒有,慢到連被告的都受不了,腦袋正常的人都應該要質疑是不是有黑手介入?難道閣下一點都不覺得奇怪?呵呵,只能說閣下非常人了。
turtlins wrote:
是喔,一談到彭主播,...(恕刪)
我當然知道你不敢出來開,從以前到現在跟你講過好幾次了,碰到賀德芬、林環牆、彭文正這種專業的就怕了。算了,你老闆都沒意見了,我瞎鬧你也沒意思,你就繼續在01小打小鬧吧,如果這樣還能有些收入也不錯啦,對吧?
turtlins wrote:
不要裝傻啦,你們就是...(恕刪)
告了後,自己不敢開庭也不知道在龜縮什麼
其實我用很久了,終於有人看到了
各位好:

彭P 追查論文門已經1年多了 製作了非常多的 Youtube 視頻

粗略估算一下 可能有 七 八百則都不為過

埋沒在 Youtube 中十分可惜

個人製作了視頻的匯總 有文字檔的 也有 html 檔的 (時間是到 2020.09.23)

大家可以點入回味一下

順手之勞貼上來也不錯

可讓此篇手動置頂


政經關不了 YouTube 視頻 , 文字檔


政經關不了 YouTube 視頻 , html 檔


順手就來一篇



2020.04.11

今日主題:

-心虛? 總統府答非所問! 發言人故做輕鬆? -講師竟變指導教授? Elliott成最大破口!

-年輕人比較好騙! 蔡英文Dcard秀"證書" -離開大師Barceló卻找小咖Elliott指導!?

-獨家! 不滿學術詐欺醜聞 LSE法律系鬧內鬨
費薛曼 wrote:
彭教授的事情,麻煩你自己去問他,或者向他挑戰也行,我拭目以待,不過,我真不認識他,也沒管道問他什麼事情,只知道他有在youtube直播,我不是顧左右而言他,如果真認識他,我沒理由要否認啊?對吧?我也不知道你為什麼硬要扯到他?真是奇怪,難怪你論述的邏輯一直有問題。

我覺得納悶,堂堂總統告人,法院不僅沒有快點審理,還皇后貞操,結果竟然超過一年連開庭都沒有,慢到連被告的都受不了,腦袋正常的人都應該要質疑是不是有黑手介入?難道閣下一點都不覺得奇怪?呵呵,只能說閣下非常人了。


還在「法院」啊?

天啊,

連基本的法律常識都沒有啊,

幫你加色、加引號了,

還是不會看啊。
費薛曼 wrote:
我當然知道你不敢出來開,從以前到現在跟你講過好幾次了,碰到賀德芬、林環牆、彭文正這種專業的就怕了。算了,你老闆都沒意見了,我瞎鬧你也沒意思,你就繼續在01小打小鬧吧,如果這樣還能有些收入也不錯啦,對吧?


哈哈哈。

專業?

別說笑了。
hgta00467 wrote:
告了後,自己不敢開庭也不知道在龜縮什麼


自己開庭?

你也是一個連基本法律常識都沒有的傢伙啊。
turtlins wrote:
自己開庭?

你也是一個連基本法律常識都沒有的傢伙啊。


抓人語病

證明你心虛
shukae wrote:
抓人語病

證明你心虛


語病?

他連基本事實都沒查證清楚,

是要怎麼討論事實真假啊?

而且我已經提醒他了,

他還是繼續犯同樣的錯,

證明他根本不重視事實對錯嘛。

沒關係啊,

我前面貼文已經讓他一步啊,

就算當他是不小心把檢察官寫成法官,

他的說法還是一樣說不通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430)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