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f211434 wrote:
我大學念的是醫管,...(恕刪)
那好極了。請問若是我(或是你)今後出意外住了院,政府需要代墊我(或是你)的醫療費用嗎?500人與1人(你或是我)有何差別勒?
Mmm~ wrote:
500人與1人(你或是我)有何差別勒?

redcarp wrote:
他真的就只能鬼打牆,典型的既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
不少人都說,這次八仙事件和八一氣爆很不一樣,所以不能由健保墊付
援引健保法第52條,因為重大疫情或災難等等經行政院核定後,作為依據來減免受害者一定期間的部分負擔,高雄氣爆案、八八風災、九二一震災等等,都是如此,是一種希望讓災難事故的大量傷患,不會因為身上錢沒了(甚至健保卡也不見了),而無法立即獲得醫療的體恤與快速重建的措施。
明明只要是重大災難就可以由健保墊付了,管它到底一不一樣
兩百多人命危、塞爆大台北醫療級燒燙傷資源,這還不是重大災難?
八仙事件事前,幾乎沒有人知道閃火風險的,說甚麼去吸粉等於自找火燒,邏輯一點也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