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不透八仙氣爆為何要我們全民買單, 但那些可憐不同環境地方燒傷的人,不是更悲慘可憐 都沒人理!! 慘!!


kf211434 wrote:
我大學念的是醫管,...(恕刪)


那好極了。請問若是我(或是你)今後出意外住了院,政府需要代墊我(或是你)的醫療費用嗎?500人與1人(你或是我)有何差別勒?
國家的制度貴在一致性。

例如一個民主國家的福利制度不應該有階級之分。




大馬1251 wrote:
我認為政府在此次重...(恕刪)


調度醫療物資,確保醫護人員與醫療容量充裕,維護醫療體系的彈性,

這做到了,政府就算是盡責了。其他發慰問金,代墊,都是多此一舉,並有失社會公平正義。

你下次出了意外受傷住院,看看政府會不會發你慰問金幫你代墊醫療費用。
Mmm~ wrote:
500人與1人(你或是我)有何差別勒?



你心中已有了定見,又何必問我?


那些你口中所謂的"吸粉屁孩"跟我們又有啥差別?


500該救,1人也該救


但若無政府先行代墊,那500人能夠得到得到500*1人份的照顧嗎?

談何來的"醫療容量充裕,維護醫療體系的彈性"?

若沒有國家機器介入,會到現在只死三人嗎?

若我們不支持500人代墊

下次輪的到政府有理由替你(或我)代墊嗎?

如果下次你(或我)成為了500人之一,政府能有理由代墊嗎?


所以我才說你才是搞不清楚狀況的那一個人

500人與一人從來就不是二選一的互斥選項


"不開此例,何入此門"?


做事情要的是手段,不趁現在把餅喊大

是喊喊"公貧公貧"就有夠所有人吃了嗎

Mmm~ wrote:
調度醫療物資,確保...(恕刪)


你以為醫療資源不用錢!?
搞笑嘛.....

政府之所以決定代位求償,就是盡力讓重大意外的救災行動較無後顧之憂,且安定民心,
你的十全十美、面面俱到的應變之策到底在哪?

離事發都快半個月了,
你只能鬼打牆!?
大馬1251 wrote:
你以為醫療資源不用...(恕刪)


政府搞健保維護醫療體系對人民的服務,本來就都需要錢,這也是政府的職責所在,做不到的話,就是無能。但是誰允許政府在法令之外幫你或是誰代墊醫藥費?討不回來是誰要埋單?兩回完全不同的故事為何要扯在一起?

除了謾罵是否可以先搞清楚別人的訴求和主張?我看你是根本搞不懂政府的角色該是什麼。

kf211434 wrote:
你心中已有了定見,...(恕刪)


乾脆搞共產好了。以後看病完全都公費,健保費也免了。這樣應該是您要的吧。
引援錯誤,自刪,謝謝大家的提醒,感恩哦
Mmm~ wrote:
乾脆搞共產好了。以...(恕刪)


社會福利本來就是偏向左派的政策

作不好你罵政府無能,政府有能了,你又在那裏質疑"程序正義"要求先立法

陳林兩匪的精隨你還真是學得入木三分呀

健保代墊也早也先例可循,怎又說無法可依?




謾罵是之前否可以先搞清楚別人的訴求和主張?

redcarp wrote:
他真的就只能鬼打牆,典型的既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

不少人都說,這次八仙事件和八一氣爆很不一樣,所以不能由健保墊付

援引健保法第52條,因為重大疫情或災難等等經行政院核定後,作為依據來減免受害者一定期間的部分負擔,高雄氣爆案、八八風災、九二一震災等等,都是如此,是一種希望讓災難事故的大量傷患,不會因為身上錢沒了(甚至健保卡也不見了),而無法立即獲得醫療的體恤與快速重建的措施。

明明只要是重大災難就可以由健保墊付了,管它到底一不一樣
兩百多人命危、塞爆大台北醫療級燒燙傷資源,這還不是重大災難?

八仙事件事前,幾乎沒有人知道閃火風險的,說甚麼去吸粉等於自找火燒,邏輯一點也不通


你除了會謾罵還會什麼?

健保法第52條:
因戰爭變亂,或經行政院認定並由各級政府專款補助之重大疫情及嚴重之
地震、風災、水災、火災等天災所致之保險事故,不適用本保險。

只能說若是行政院經由行政院認定並專款補助之下,健保“可以”不給付任何八仙傷患的任何費用。問題的爭議點就是,這件事情繼扯不上天災也扯不到戰爭,也不是政府失職造成的人民損失,為何要由行政院專案補助?我翻遍文獻,國內外都沒有這樣的先例。

胡扯八道也要有點限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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