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道反同婚:若政府無視民意 將發動更大抗爭


Aienfeile wrote:
講得好像通過了以後...(恕刪)

你朋友連他父母都無法說服,還要社會接受,請你朋友先說服他父母,再來說服社會大眾。
Aienfeile wrote:
講得好像通過了以後就不准異性戀結婚一樣
講得好像沒通過,就沒有外遇或亂倫等家庭悲劇一樣
我一個朋友原本是G
但是他父母非要他傳宗接代不可
明明他有一個性向正常,追女生也很積極的弟弟
他和他父母溝通了很久,他父母都不願意改變
逼他30歲前要娶妻生子
最後他放棄了,他決定在30歲那年
娶隨便一個願意嫁他,幫他生小孩的女人
在結婚那天把自己灌到爛醉,灌到沒有意識
然後小孩生下來後隨便女生要出去怎樣浪都沒關係
他不可能會愛他娶的女人,但他又非娶不可
看他從高中大學時代的神采奕奕
到現在毫無生氣,整天只想著趕快生小孩給他父母交代
我就很氣那些腦子裡只剩傳宗接代的老人
他們生小孩就只是為了傳宗接代
小孩只是他們傳宗接代的工具
如果不生小孩,就直接去死
如果不生小孩,就斷絕親子關係
他們就為了他們自私的想法,要創造三個家庭生活悲劇的人
明明他弟弟就會而且自己非常有意願生小孩了
就是硬要逼他去創造另外兩個不幸的人
到底是誰自私
到底是誰在壓迫誰的人權??


我覺得你可能要分清楚社會文化歧視、排斥同志跟立法保護同志權益的不同
社會文化對於同志的歧視、排斥不會因為開放了同性婚姻就獲直接獲得解決
就像你朋友的例子,其實是來自於社會文化對於同志的排斥跟不認同
那今天開放了同性婚,就不會有這種逼迫的情形嗎?我相信還是會有的
這個跟到底要不要開放同性婚,事實上沒有必然關係
今天大家在討論要不要開放同性婚,最主要的原因是因為這些同性伴侶
在法律的層面確實某些利益沒法被照顧到,不是要以此解決同志被歧視或排斥的問題
其實我真的覺得同志團體要好好思考這個問題
硬要以全面修改現行法律的方式達到保護自己權益的目的
姑且不論法律的問題,現實面上可能會適得其反,造成鐘擺效應,產生更嚴重的歧視

TXLC wrote:
你朋友連他父母都無...(恕刪)

沒辦法,古云不孝有三無後為大
為了一堆腦漿都凝固了只剩交配繁殖的華人
寧願創造更多別人的不幸去成就自己自我感覺良好
將自己的快樂建築在別人的不幸上的人
修了以後,別人有孫子他們卻沒有
這樣他們就沒有正當理由去強逼小孩傳宗接代了
很多人利益會受損
別人悲慘一輩子無所謂,反正自己一定要有孫子就對了
Aienfeile wrote:
沒辦法,古云不孝有...(恕刪)


等到三十年後 我覺得你的朋友或許會覺得他的父母是對的

科P雖然只是講的一嘴好道理 但是我覺得他說的拒絕淺碟文化還是蠻有道理的。


我對同志了解的不多 但是我認為一個人的精神層面 也就是人格是受到後天學習與環境壓迫而產生的

個人不覺得這會是先天性遺傳問題 沒有任何人天生就是個同性戀或是異性戀


Aienfeile wrote:
講得好像通過了以後就...(恕刪)


以您的朋友的不幸遭遇來說
即使同志婚姻合法化
能讓他的不幸遭遇不在別的家庭重複發生嗎?

我想應該不能, 他的不幸不在於同志能否結婚
而是在於父母對兒女婚姻的掌控
在這種掌控之下, 無論是雙方的身分還是地位,任何議題都可造成類似的不幸發生

要真的避免這種情況繼續發生
必須要不斷的教育每一個父母尊重每一個孩子
這樣孩子才比較有能力去尊重其他人

Aienfeile wrote:
為了一堆腦漿都凝固了只剩交配繁殖的華人

說得好像只有華人反對同性戀似的,你們的同志這兩天還有意無意的批坪是西方某宗教搞的鬼,你們搞的我好亂。

言歸正傳,不認同同性戀是生物演進的自然現象。你朋友的例子,我認為你朋友父母在乎的應該不是傳宗接代(你朋友不是獨生子),而是不能接受自己小孩是同性戀。
TXLC wrote:
我認為你朋友的父母在乎的應該不是傳宗接代(你朋友不是獨生子),而是不能接受自己小孩是同性戀。


這個倒是很難說
有的父母認為各有各的孩子,是分開考慮的

獨生子的壓力當然最大
但是不是獨生子, 他們還是認為你必須有小孩
沒有就是你沒有盡到責任
特別是對哥哥的身分
過客4112 wrote:
有的父母認為各有各的孩子,是分開考慮的

不管是那個小孩生的都是自己的孫子,若真要勉強說有傳宗接代的考慮,只能說他朋友父母考慮比較周詳,擔心他弟弟討不到老婆,或討到老婆無法生育,或能生育卻只生下女娃。

不過我認為無法接受自己小孩是同性戀的成分比較重,畢竟他還有個弟弟。
如果他是獨生子,那兩個因素應該各佔一半。
支持與不支持,無關誰比較厲害,誰比較進步,這只是選擇的問題!!

為什麼我要為你們改變自己的價值觀?

同志要在一起生活,我寄予祝福,沒問題,

所以要立法,請自立一套法律,互不干擾,

並把領養小孩這條包裹法案取消,

我不想把我父母的欄位改成雙方,

我更不想小孩把我欄位改成雙方,

不要強迫大多數人改變,對家庭的看法與生活!! 不是嗎?
過客4112 wrote:
以您的朋友的不幸遭...(恕刪)

前篇的言詞太尖銳了....
只是我真的很生氣
好像人生下來唯一的目的就只有成就父母而已
自己不是自己的,是父母的,自己不能有選擇有意見

我是認為,禁止的東西當然不會被承認
因為不被認為是正常,他們當然不會承認
如果這也可以是一個正常的選擇
有多少人可以不用被打壓,不用被歧視
最後被用親情相以要脅,不想傷害父母而傷害自己傷害他人

如果這可以是一個正常的普通的選項
能夠讓這個不是一件不正常的事情
慢慢地一些奇怪的觀念也會漸漸消失,不是嗎??

例如有些人以為支持同性戀,自己小孩就會從異性戀變成同性戀,然後全台灣人都會變成同性戀
然後晚上走在路上就會突然被肛
例如有些媽媽以為法案通過了,自己兩個小孩就會近親相姦然後結婚
例如有些人以為通過了,全台灣人每天晚上都會揪團開雜交派對

畢竟法案又不是要求異性戀不准當異性戀,不准異性戀結婚
不准異性戀拒絕同性戀的求愛
不准異性戀生小孩,不准讓小孩稱呼"父/母"
不准父母教小孩道德倫理和異性戀價值觀

法案又不會教小孩亂倫雜交多P找1000個性伴侶
同性婚姻也是一對一又沒有叫人對多
異性婚姻就算一對一還不是一堆雜交亂交外遇的

chinnaut wrote:
不要強迫大多數人改變,對家庭的看法與生活!! 不是嗎?

我是覺得欄位上改兩個字你們家庭看法和生活就會改變這點很瞎
難道你的小孩只能通過身分證欄位上的兩個字來得知來肯定他是你的小孩嗎??
難道你的小孩只有看著身分證上的字才能讓他覺得你是他父/母嗎??


雖然我認為現在要推同性領養還太倉促,最好再晚幾年比較好
可是我覺得這個原因很瞎
希望你過幾年後能夠不看身分證欄位也能夠教育小孩"父是父子是子"
和小孩建立起不只是因法律規定才黏合的關係

TXLC wrote:
本來就不是正常,如...(恕刪)

懶得說了自己去翻類似的醫學研究或文獻類的好嗎現在網路資訊很多
唯一能把異性戀變成同性戀,或是同性戀變成異性戀的東西只有"暴力"
不然的話大多都是天生的,懶得打一大堆字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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