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何boss wrote:
城中城火災的省思. ...(恕刪)

蘇真慘當台北縣長也是發生蘆洲大囍市火災傷亡慘重,後來蘇也當高官很多年也沒有什麼作為所以政治人物的話聽聽就好。
mark0826
他都跟神明發過誓了...
economic wrote:
你這樣說法在實際上就(恕刪)

民選官員(包括議員),才是要推動的人,
經費由這些人決定,法規由這些人修改,
公務系統像是輛車,而民選官員是駕駛人.........
cckm wrote:
民選官員(包括議員)(恕刪)


議員是負責建立法律的
執行那是行政單位
而行政只有最高的那個是選的
現實絕對不是最高那個說要推就推得動的
一雙玉臂千人枕、半點朱唇萬客嚐,還君明珠雙淚垂、恨不相逢未嫁時
mark0826
一人一票選出來的在吵到底是核潛艦好還是掃把好,到底誰才是第一個就投降,然後我們的官一聽到投降就爆氣,人民燒死了46個都沒見他這麼動怒,厲害啊....
Evan_Kao wrote:
上面怎麼說那是上面的事,我依法辦事,法規寫不清楚,我就以最嚴格標準解釋,最好讓你知難而退,我就不用擔任何責任,天皇老子也拿我沒轍。

所以法規要寫清楚,
但是法規並不是一般公務體系有權制定的.
法規處罰得嚴,執行單位就是兩極化,
要不謹守分寸安穩過日子,要不偷雞摸狗玩大的.......
economic wrote:
議員是負責建立法律的(恕刪)

直際上許多事情就是這樣推動的,
不可能要採購單位去推動蓋捷運,
交通局也沒最終權力決定要不要蓋,
如果把捷運營運成效不良的責任丟給當年提案的人,
以後當然就沒人會淌這渾水.
不過提案蓋捷運多少會有好處,總會有人勇於推動.

雖然只有頂頭一人是民選官員,
但是整個公務體系卻都歸他管,
高層公務員升遷考核都在他手上,
更別說還有自帶的幕僚群.
當首長閃避老舊房屋這類問題時,
不大可能期望公務單位自己跳進去............
何患無 wrote:
房產所有人是誰?產權(恕刪)

產權複雜是因為所有人太多,
有四個人持有產權很單純,
如果有300個人共同持有,問題就大了,
一旦600個人呢?
名單都有,但是聯絡不到人或是對方消極不想管,
總不能擅做決定.......
mark0826
實際上,你想也知道這棟的產權會複雜,屋主(不是租客)花50萬買1個這麼破爛的單位,圖的是什麼....會好談的嗎?
cckm wrote:
直際上許多事情就是這(恕刪)


政府是一個組織
每一個人的位置職能不同
怎樣統合好一個組織那是藝術
絕對不簡單
一雙玉臂千人枕、半點朱唇萬客嚐,還君明珠雙淚垂、恨不相逢未嫁時
economic wrote:
政府是一個組織每一個(恕刪)

當然不簡單,
人的問題總是最複雜.......
cckm wrote:
當然不簡單,人的問題(恕刪)


所以這種只會持續發生
習慣就好
一雙玉臂千人枕、半點朱唇萬客嚐,還君明珠雙淚垂、恨不相逢未嫁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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