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蹲失蹤事件 wrote:那我們以臨檢酒駕為例好了!
今天讓人們感覺不對就是警察已經把你預先認為是犯罪嫌疑人是阿貓阿狗才盤查的。難怪會反彈。
警察攔停路過的每一台車,要求駕駛搖下車窗詢問是否有喝酒。
為何我開車沒有左搖右晃、沒有眼神渙散、沒有滿臉通紅、沒有講話大小聲,警察還是要我搖下車窗問我有沒有喝酒?這個舉動就是懷疑我有酒駕的行為,需要藉由初步的盤查來確認。
警察在轉運站盤查,難道要警察開口問:先生,你是不是通緝犯、毒蟲?
我覺得中華民國的警察已經用很含蓄的方式盤查了,向民眾問個身分,看看是不是通緝在案、看看是不是會心虛露餡。
家裡蹲失蹤事件 wrote:警察的責任是打擊犯罪、維護治安,不是記住政府官員的長相。
再者身為台北市警察都沒在看電視?只記林志玲女士不認得政府官員不認得馬英九先生?!若是這樣就說不過去。
家裡蹲失蹤事件 wrote:執行盤查 警方:台北轉運站查獲419件
況且只選在專選轉運站盤查有符比例原則?!
光是在台北轉運站盤查,平均一天就可以抓到一名罪犯。
我個人覺得在轉運站盤查是非常重要的。
最後,李主委發文前應該要想清楚,如果中華民國變成警察國家,那現在他應該在闖第三關才對,而不是在FB上發文。
第一關叫電話簿碎大石,第二關叫辣椒水大胃王,第三關叫來電50嘰嘰叫。
以進化史來看,膝蓋是不著地的,可為何1450總是跪著說話?
關閉廣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