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ray5438 wrote:
大大您好........(恕刪)
空間應該有吧 但需要的可能不是我等能給的
如我舉的兩個例子 新聞下的回覆通常都會提到
如
照理說是能開槍
但想想開了槍就變10官兵恐被判刑了
新聞製造業的標題就會改成“國軍對只有拿著棍棒的平民使用暴力”,接著就會有立委跳出來說“就算他們想闖軍營,可是他們只是拿著棍棒的一邊民眾耶!你們是軍人!軍人!是保衛國家的人,怎麼可以濫用國家暴力對待國民!”
什麼叫做鐵的紀律??
既然是女下士,那就代表是自願入伍的吧!?
沒人強迫妳入伍接受這訓練啊!!
既然要入伍接受訓練這最基本的服從都做不到
乾脆包一包回家算了!!
以上
表示大眾對軍紀的期望基本一致 也都明白軍方的無奈
問題是上法院就難說了
被判刑 被懲處 不會因為輿論支持或反對而改變
若我是當事人 當然是以明哲保身為第一要務
哪管的了其他呢?
當守軍紀的越來越不敢做 不在乎的依然不在乎
我不覺得會有軍魂軍紀這種東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