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真的..沒遺書..只靠他自己寫作的一本書..以及他父母的申明文.就想定罪???


abcpanadol wrote:
小三死了嗎?...(恕刪)

所以你現在是為已死的小三討公道嗎?

TfhC wrote:
所以你現在是為已死...(恕刪)


小三是誰?
abcpanadol wrote:
小三是誰?...(恕刪)
你說呢?

TfhC wrote:#267
你也可以GOOGLE一下
嘿咻後被甩 小三告性侵不成
高職女酒後與4哥們多P 東窗事發告性侵
abcpanadol wrote:#272
小三死了嗎?
TfhC wrote:#274
所以你現在是為已死的小三討公道嗎?
TfhC wrote:
你說呢?...(恕刪)


不知道才問你啊
只有強姦才算性侵嗎?

誘姦跟迷姦一樣,本質就是 [姦] ,就是性侵, [誘] 跟 [迷] 只是敘述性侵者的方法。
無聊,台灣的新聞通常2天就沉下去
這則吵了1個月還2個月?到底背後媒體勢力有多大啊?
有證據儘管去提告(啊是偵辦了沒),告到所謂的狼師坐牢算厲害
看得很膩了
不要根本沒有證據喊打喊殺的最後又是一場空
yurue wrote:
只有強姦才算性侵嗎...(恕刪)

對啊,這樣講清楚有一些人就沒法亂講了
不肯聽
不肯學
一天到晚靠想像去伸張正義
等到出了事
再來怪法律只保護有錢人
再來罵法官都是恐龍
這就是台灣啊~
yurue wrote:
本質就是 [姦] ,就是性侵


誰說 [姦] 就是性侵 (對方沒有允許的性行為)

合姦 又如何解呢?

[姦] 應該是指男女不正當的關係

也就是說 其中一方 有老公或老婆

誘姦呢? 通常是說 其中有一方 可能騙說 要跟老婆或老公離婚(或說什麼感情不好,最愛的是你) 來引誘 "合姦"

不管怎麼樣 只要知道對方有老婆 有老公 發生性行為 就是姦 (當然 強姦是違反一方意志)



請不要斷章取義。

[姦]有很多意義,但是從我的前後文可以看出,這裡的[姦],只有一個意義,就是強姦,誘姦就是[約會強姦]。

心在台中 wrote:
誰說 [姦] 就是...(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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