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aba wrote:
是先有錢再擁核我如果(恕刪)
只會鬼扯
沒人能預知風險的
又不有錢就不會遇到意外












孤鴻海上來 wrote:
擁核笨蛋應該不懂法規。chlorite 你這狀況,就像故事裡的猴子分不清朝三暮四跟朝四暮三吧。
核一二三廠最慢到2025都開始除役,【除役依法規要拆除設施】,土地要空出來做其他的開發使用。裡面如果有低階核廢場,算是附屬設施,也要拆除。低階核廢還有輻射依法也要移走。蘭嶼核廢就算搬去現有核電廠,2025也要面臨須要搬去新的低階核廢暫存場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