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turefly wrote:
哪裡矛盾!?
欠債還錢,殺人償命...剛剛好而已.
難道欠債還頻果嗎?還是欠債還香蕉!?
欠債就還錢,欠命就還命,不然要還什麼?
更何況"欠不只一條命"的人可是很常見的!)
以元首為例,是以殺手的標準去殺掉元首
殺手被判死刑呢?是因為他犯殺人罪
所以都死...就叫做殺人償命
可是殺人償命就是對的嗎??
他殺了我爸,我就砍他兒子
如果一命還一命,我跟他是不是抵銷了就不用判死刑
這不符合法律的邏輯
再以第二個例子為例
殺了千萬人也只有一條命可以還
這樣殺人償命就不符合比例原則了喔
所以死刑建立的基礎點在哪??
我覺得死刑存在的唯一論點,只有為了與世隔絕,避免製造更多社會的動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