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委員張景森的真心話!文林苑史上最kuso的一場社會運動


芭樂068 wrote:
把王家的地切掉自己...(恕刪)


睜眼說瞎話 就是你這種人

要不是今天排除王家

王家會變死地

法律不允許

誰不想切掉王家這種麻煩人物?????

你要搞清楚,排除王家的後果

就是拆屋還王家侵占的地->然後王家死地無法取得建照->王家變廢墟

法律保護王家

但是覺醒青年不允許???

這就是覺醒青年爭取的居住正義嗎?

王家運氣真好

覺醒青年的陰謀沒達成...

davis01 wrote:
以王家的例子來說,並非“強制剝奪“他們的土地,而是“強制交換”,經過“強制交換”後,王家還大賺了好幾千萬元!這怎能說是侵害王家的財產權?...(恕刪)


說的好,強制交換,但覺醒青年不懂,覺得有強制就不行......

15151515151515
tzechiny wrote:
請爬文查一下王家的...(恕刪)


法規是建商有義務要詢問王家,但王家如果拒絕,建商可以切掉不要,法規並不是一定要包含王家的地
你自己都說了,

右上的老公寓,左下的廟還有郭元益都拒絕都更,

而規劃也真的排除他們了,

表示這並不是一個會胡亂強拆民宅的地方,

如果是的話,那些地方早拆了!

王家被納入有其不得已的理由,前面講很多了,

覺醒青年不理會也不管,硬要鬧什麼呢?


newjohnpc wrote:
我並沒有說 徵收土...(恕刪)

芭樂068 wrote:
法規是建商有義務要...(恕刪)


引數隨便google就找的到的內容

依照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十四條,主管機關劃定為應實施更新之地區,其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自行劃定更新單元者,除應符合第十二條之規定外,並應以不造成街廓內相鄰土地無法劃定更新單元為原則。
所以在面對都更之前,應先判別王家兩塊基地(地號801與803)日後是否能單獨改建,如果不能單獨改建,排除王家土地就違反法規。

看樣子

我們活在不同的平行時空



tzechiny wrote:
不錯嘛,認識字耶,看得懂法律條文耶,

不過王家的財產權怎麼好像沒有不見耶,

換算成現值財產好像變得更多了耶!

有人的財產被建商吃掉後還可以變多,

我比王家窮,但我好想我的財產被建商吃掉喔!


您的意思是..你走在路上隨便進去一間房子 用高於行情價的價格 要買

別人就一定得賣你? 您是這個意思嗎?

照你說的這麼棒... 那文林苑右上的老舊公寓為何 要拒絕都更呢?


tzechiny wrote:
你自己都說了,

右上的老公寓,左下的廟還有郭元益都拒絕都更,

而規劃也真的排除他們了,

表示這並不是一個會胡亂強拆民宅的地方,

如果是的話,那些地方早拆了!

王家被納入有其不得已的理由,前面講很多了,

覺醒青年不理會也不管,硬要鬧什麼呢?


你到現在還搞不清楚...

覺醒青年 要表達的就是 "都更法規不合理"

但你卻用 "不合理的都更法規" 去批評 覺醒青年

再說 為何..你只看都更法...為什麼...不看憲法

你當憲法是屁是不是啊...

憲法第十五條:「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到底要貼幾次啊...

都更法強納入王家有沒有 違反 憲法第十五條:「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什麼..權利變換更多 沒有違反憲法第十五條??

你有權利 隨意進去民宅 用高於市價的 價格 強迫 對方賣你...你覺得你有嗎?



不要繞來繞去想打迷糊仗,

首先你說的財產權無論參不參與都更都不會消失,

更不可能變成建商的財產,

第二,如果王家不是法律所不允許的未來無法改建之土地,

那他就跟你說的那棟公寓一樣,

別說隨便一個路人進你家要買你房子,

就算總統跟你說要一千倍買你房子,你都可以說不要,

這樣懂嗎?






newjohnpc wrote:
您的意思是..你走...(恕刪)
tzechiny wrote:
不要繞來繞去想打迷糊仗,

首先你說的財產權無論參不參與都更都不會消失,

更不可能變成建商的財產,

第二,如果王家不是法律所不允許的未來無法改建之土地,

那他就跟你說的那棟公寓一樣,

別說隨便一個路人進你家要買你房子,

就算總統跟你說要一千倍買你房子,你都可以說不要,

這樣懂嗎?


你一直搞清楚狀況啊..你覺得你的財產 別人可以隨便做權利變換嗎?

>>如果王家不是法律所不允許的未來無法改建之土地,
什麼法?? 有沒有違背憲法15條呢? 是不是要我再打一次...憲法15條

因為不允許未來無法改建之土地 所以 有權利 違反憲法15條侵犯他人的財產
您是這個意思嗎?

還是你覺得沒有經過人家的同意 用高於市價 對別人的財產 做權利變換 不算 侵犯別人的財產

newjohnpc wrote:
你到現在還搞不清楚...(恕刪)


去看大法官解釋文吧

如果沒弄錯的話

還是您轉貼的

您自己沒看過嗎?

答案是沒有

從頭到尾王家無法被排除

就是為了保障他的財產權、生存權

排除王家=王家變死地、變廢墟

大法官解釋文針對的部分為部分條文不符比例原則,而非法律精神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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