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x700a wrote:嗯嗯,我去問的時侯也(恕刪) 法律都是嚴謹的文字構成的,所以法律系要念四年,還要念大二國文選,這都是有他的道理的。 因為要用文字內容來調解人與人間的紛爭,就是要這些仔細的手續。真的要搞懂,要花很多時間看。不過? 律師的談話費用算鐘點的,你要先付一些錢?而且還要跟律師約時間。我以前也請律師幫我處理過這類事務,算是商務非訟案件,諮詢類別的。那時候才開始對法律有初步的認識。一直想找書看,但是工作忙,只能抽空看一看。對了,你去警局報案的時候,偵查佐有沒有對你特別看兩眼?因為你一下舉報七個網友? 偵查佐的表情還好吧?偵查佐寫公文也很辛苦的。體諒人家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