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k1988 wrote:內政部長林右昌表示,內政部查核三組六位候選人均未有喪失或回復國籍紀錄,而外界關心蕭美琴父親的國籍問題,經內政部查證,蕭美琴父親從未有任何喪失或回復國籍紀錄,自始至終都是中華民國國民。 ..............蕭美琴父親的國籍的問題?這裡沒人懷疑阿!!現在是蕭美琴的國籍問題問你A 你答B好一個民共黨!!
你也要加入喔?來來來!你有念書的,來教教我,根據你的國籍法第二條,為什麼叫做「有機會」成為中華民國國民?https://www.cmmedia.com.tw/home/articles/22410你的Ok夥伴答到現在答不出來,由你來代答吧!Kake wrote:完全無視國籍法第二條...(恕刪)
根據 全國法規資料庫 國籍法 立法歷程,民國18 年制定公布 國籍法,直到民國89 年( 西元2000 年)才第一次修正 ,所以蕭美琴當時適用的國籍法是民國18 年制定的。蕭美琴的父親生於1935 年,當時台灣在大日本帝國治下,屬日本國籍,他從小被教會人士收養;1945 年台灣光復,被賦予中國國籍,隔年日本取消台灣人的日本國籍,包括在日本的台灣人,他們成了旅日華僑。正常情況下,蕭美琴根據國籍法第一條第一款,生時父為中國人者,固有中華民國國籍。又或蕭美琴( 美籍)不知道自己是中國人,根據第二條第二款,父為中國人,經其父認知者,取得中華民國國籍。 真的是認知大作戰啊!關鍵是其父是不是中國人?本法與其後修訂版最大的不同,是國籍之喪失有二款是不需經過許可的!第十條 中國人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一、 二、 三、父無可考或未認知,母為外國人經其母認知者。 依前項第二、第三款規定喪失國籍者,以依中國法未成年或非中國人之妻為限。第十條第三款 看不懂,認知何解?加幾個字看對不對:父無可考或未認知中國人,母為外國人經其母認知外國人者,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在日本出生,台灣這邊會知道嗎?如果不會,是否要去申請? 如果先申請美國籍,請問再申請中華民國籍叫作?Michael181964 wrote:正常情況下,蕭美琴根據國籍法第一條第一項,生時父為中國人者,固有中華民國國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