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男、議員夾擊 逼哭取締女警

應該以妨礙公務現行犯予以逮捕
移送地檢署

ads0120021 wrote:
自由時報 – 201...(恕刪)


議員去哪邊幹嘛

警察在執行公務,沒事去淌渾水

被爆了就說是關心

典型的犯賤...
請想想拍照的目的是什麼?
議員這種恐龍制度下的產物基本上

對台灣的進步有什麼幫助嗎
為人民服務?? 為人民幣服務!!!

葉之路.風之谷~ wrote:
那個女警應該以妨礙公務當場逮捕議員
也可以跟他嗆
我拿我的警察身分賭你的議員身分
大不了我不要當警察,看你議員還做不做得下去

不過我想沒有一個警察敢這樣的啦...


議員還是當的下去的,因為議員要的當選票數不多,
只要有一小部分堅定的死忠選民,就可以保證一直當選
下去。

不務正業 wrote:
議員和立委對警方進行任何案件查辦時有關心、關切舉動
應一律列為關說、施壓、防礙辦案,罰鍰一千萬或勞動服務十年


個人覺得應該直接解除該政府官員的職務
這些人最怕的就是這個

為什麼會去關說、施壓、防礙辦案,
就是因為他們有權力敢去作這些亂七八糟的事

只要立個法,說只要有關說、施壓、防礙辦案等事
即刻解除職務
你看誰敢去關說!!

markchou1234 wrote:
只要立個法,說只要有關說、施壓、防礙辦案等事
即刻解除職務
你看誰敢去關說!!


誰立? 立法委員嗎?
他們自己也關說吧, 有可能立嗎
議員就可以沒王法嗎?
伸舌頭什麼意思


rocky3749 wrote:
議員就可以沒王法嗎?...(恕刪)


奇怪 上次罵那個混蛋市長很兇的那些人 選擇沒看到這篇
去年我們就已經證明了啦,男人啊!不用過40啦,基本上滿18就已經剩張嘴了

海斯勒 wrote:
奇怪 上次罵那個混...(恕刪)


別這樣
現在有媒體壟斷問題
新聞沒報吧
打嘴砲 練身體

ace52950 wrote:
別這樣現在有媒體壟斷...(恕刪)


網路討論版也有壟斷的問題啊
罵政府或者批評財團、媒體,即便罵的是事實
罵太兇的話也是會被鎖文、丟到資源回收區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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