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mSmith wrote:
你是在說014案?
嘿!我誰都沒講
什麼案都沒提唷
告我啊?



活在這世代
唉
小時候人家說法律是道德最後一條界線
我看是講反了吧
以前電視上看包公案什麼的
常看到"念在其初犯且無意,本府且網開一面"
現在是"念在其無直接證據(好比錄影+無後製),雖然你拿很多次錢/強暴很多女生/殺人分屍到只剩頭我也莫可奈何"
拿錢都輕判
殺人放火更不用說了
葉少還說是保桿殺人,不是我殺的
"如果"因此無罪,(民國都一百年了,推論無罪吧?)
所以是鼓勵人用槍囉?
子彈殺的,我哪曉得它會離開我的槍!!???這種邏輯 ?
我這幾年還認真在考慮列個仇家清單
買台快報廢的二手車,好吧,也許需2台以上
然後練練酒力
啊
我什麼都沒講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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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衷拜託
唸法律的,管法律的
下下凡間瞭解民情好嗎
越讓人懷疑這裡頭有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