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底市民 wrote:
你開這版,就是在消費...(恕刪)
你要這麼想我也沒辦法,你去雅虎看,一堆人用難聽的字言在罵洪家?不知道居心何在!!!
神奇的派大星 wrote:
戒護士被起訴是凌虐致...(恕刪)
tw476808 wrote:
不是啦,我只是再說兩個的意思,並沒有說案情一定是哪個!!!
陸海空軍刑法
第 44 條
長官凌虐部屬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
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上官或資深士兵藉勢或藉端凌虐軍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於死
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期徒刑。
如果說有長官授意要加強超洪仲丘,若洪輕傷,則該長官與直接犯同罪,處3-10年
若洪重傷,則該長官與直接犯同罪,處5-12年
若洪死了,則該長官與直接犯同罪,處7-無期
凌虐....致死...要分開看..
tw476808 wrote:
3.媒體爆料固然無百分百正確,但是若無媒體大膽假設,軍檢一開始既然想用意外結案,然後找醫官背黑鍋......(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