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yuse wrote:看不懂你的意思.....我所謂的 洪案 和 媽媽嘴一案 相同的一事是指 ...尚未有證據前..不須將 非直接關係人 妖魔化地定罪,,並且 誇大劇情 爭取收視率...如 媽媽嘴咖啡館的股東呂炳宏等人... 已經在當時 被媒體 名嘴 定罪了...個人名聲 大概也 難以挽回 so,這本就是媒體與名嘴的權利倘涉及誹謗自有法定救濟程序例如#509無須你操心 想太多了
何謂正義 wrote:so,這本就是媒體與...(恕刪) 名嘴媒體在"可受公評之事"的保護傘下,大鳴大放要提毀謗之訴,只能單就個人私德的部分,但私德部分有牽涉到公眾利益又不算台灣嚎名嘴的郭掏形容的真好:"講出來的話能夠妖言惑眾,血口噴人,搬弄是非,積非成是死的講成活的,黑的講成白的,而且喊水會結凍的"
ryuse wrote:1. 如果洪員握有軍方重大秘密,他有多少機會及時間可以透露或保留證據向外揭發a. 退伍前的休假...他在幹嗎..b. 被抓到智慧型手機後,,他在營區內有被完全限制行動嗎....(恕刪) 洪員在回營後的隔一天有上PTT...回營後可以用電腦上PTT?真奇怪http://www.ptt.cc/bbs/Militarylife/M.1375597860.A.15E.html
ryuse wrote:那請問 你的"證據"...(恕刪) +1洪案被刻意炒作的太誇張了案情亂編,劇本亂寫,亂扣帽子,抗議國防部,嗆聲總統府...被弄得無限上綱原本一開始還有點同情洪案,到最後越看越火到底是什麼樣爛媒體和低程度的民眾,可以吵成這樣,案情是有多複雜阿!?人家一個高階將校,幹嘛跟你一個義務役過不去!?是有多陰謀阿?明講出來嘛!!講這些話都是傷害國家及部隊甚深,但完全沒有責任!洪案就是當事人太囂張,太白目,目無尊長,視上級領導權威於不顧,所以人家才硬是要弄他,導致最後過失致死,就過失致死而已嘛!講透徹一點,就是意外致死!因為別人去禁閉室是活著出來,人家在禁閉室承受一樣的操練也是平安沒事,就洪先生有事,這不是意外是什麼!?話說回來,一個義務役到底是掌握了啥小的機密情事?媒體再掰嘛?你們再掰嘛!
naturefly wrote:+1洪案被刻意炒作的...(恕刪) 就是加害人一直不講實話 才會使案情拖那麼久要怪就怪佐憲天皇他們一群人吧 君子坦蕩蕩沒幹壞事 又何必要扭扭捏捏搞些不為人知的動作呢? _關鍵的筆記本去哪了一樣的動作?你是有天眼...能破解黑畫面喔
esthetica wrote:就是加害人一直不講實...(恕刪) 建議你去看一下桃檢有關攝影機的Q&A,裡面解釋的蠻清楚的。如果真的有心想瞭解真相,就應該多做點功課,別再鬼打牆了。另外也別被媒體灌輸太多先入為主的幻想,你怎麼知道那些軍士官說的不是實話呢?還有關於操練一樣的動作,其實有關洪仲丘的畫面攝影機都有錄到,還有其他禁閉生的證詞也說戒護士沒有特別針對洪仲丘進行特別的操練。有被特別操的是其他的煙毒犯。(但其實我相信你聽不太進去,可能直接拒絕接受這些經過驗證的證據和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