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梯有夢 wrote:僅以此篇作為筆記,待日後回頭再來論斷是對是錯。 哈哈 這不就是射後不理的最佳示範嗎?石梯中尉今天要上莒光日 所以比較沒空 只好這樣了嗎?軍檢有做什麼事嗎?不就是每次出事判成意外而已怕沒工作 可以轉去考民間法官啊!還是怕考不上呢?
傑尼斯男孩 wrote:為何人民沒有罷免司法...(恕刪) 說到這 我到是希望這25萬人應順手要求改革司法 這才是你我生活更常遇到, 例如一堆恐龍法官....酒駕致死輕判鳥法條 殺一兩人真的不會死....虐童再殺害 也可以說有悔意.....這些你我日常生活更可能遇到的刑事 民事案件 也許才是更該改革!
石梯有夢 wrote:因為洪仲丘案,立法院...(恕刪) 想太多當初中華民國憲法還有那一堆民法刑法什麼的哪一個是真的民意贊成才通過了以前用槍桿子現在用民意已經好很多了誰叫孫文的創制複決兩權還欠著不給我們
happyspirit wrote:影響200多人軍法人員!!!法律教育如何轉換!!!笑死人...舉個例子改天你電腦亂搞一堆不是工作的軟體,且CPU等資源被佔效能不張,老闆發現了,幫換了一台新電腦給你重整,你整天抱怨新電腦東缺西缺,影響自己工作而情緒不爽,罵老闆沒事換什麼電腦。墨守既往,不知驅策,害怕改變。 這不禁讓我回想起當時要改成總統直選的那段日子....就算這次修法粗糙又如何? 又不是說不能再改,是不是?
blink_blink21 wrote:我是覺得不用廢啦,獨...(恕刪) 行政機關的政風室早就獨立出來了,全部隸屬於廉政署,俗稱一條鞭制度,舉例來說,就是各機關的長官無法對自己的政風室打考績,全由廉政署體系自行運作,而且政風人員輪調很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