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WTO後,應該不可以只對進口電影課稅...應該是所有電影都加5%,包含國片,而這5%則用來補助國片,這樣也還好!民國82年起,政府優惠戲院業者免繳5%的營業稅,其他行業可能會不爽..且最近好像都沒啥戲院因經營不善而倒閉,在景氣好時課稅則還好!看電影,有什麼東東不會轉嫁給消費者?導演賺的錢,必須轉嫁給消費者,演員賺的錢,必須轉嫁給消費者,製片賺的錢,必須轉嫁給消費者,編劇賺的錢,必須轉嫁給消費者,戲院賺的錢,必須轉嫁給消費者,戲院爆米花賺的錢,必須轉嫁給消費者,
這方法不可取噢。如果收上來的稅如果用於貼補自己的電影業的話,這有貿易保護之嫌;其次電影業可以收電影稅,那IT業可不可以收IT稅?餐飲業是不是也可以收雞排稅?如何增加電影業的投入,還是要從市場方麵去考慮。比如說增加企業贊助等等。
Giovanniwu wrote:這方法不可取噢。如果收上來的稅如果用於貼補自己的電影業的話,這有貿易保護之嫌;其次電影業可以收電影稅,那IT業可不可以收IT稅?餐飲業是不是也可以收雞排稅?如何增加電影業的投入,還是要從市場方麵去考慮。比如說增加企業贊助等等。 IT業/餐飲業/服務業/零售業 全都要5%營業稅,只有戲院沒有5%營業稅!金錢豹是有女陪侍的特種行業,給人玩爽的,營業稅率適用25%。KTV/卡拉OK是給人唱爽的,至少要15%營業稅稅率,看電影並不算民生必需,同樣是看爽的,是要課娛樂稅,但%數不多,而戲院減免5%營業稅是有點說不過去!---從82年起,電影院放映電影時,得申請減免營業稅(票價的5%)及娛樂稅減半(國片0.5~1.5%,外片1~3%)。---二、 非加值型營業稅:說明:係就銷售貨物或勞務之毛額課稅,即按銷售總額課稅。(不考慮進項)計算公式:銷售額 * 稅率 = 應納稅額稅率:1.小規模營業人及其他經財政部規定免予申報銷售額之營業人:1%2.保險業之再保費收入:1%3.銀行業.保險業.信託投資業.證券業.期貨業.票券業及典當業經營專屬本業之銷售額之收入:2%4.銀行業.保險業.信託投資業.證券業.期貨業.票券業及典當業經營非專屬本業之銷售額之收入:5%5.夜總會、有娛樂節目之餐飲店:15%6.酒家及有女性陪侍之茶室、咖啡廳、酒吧等:25%7.農產品批發市場之承銷人及銷售農產品之小規模營業人:0.1%-----
馬政府盡想出些腦殘政策難怪支持率只有9%..羅文嘉底下這篇寫的不錯加稅救國片?2013年10月12日10:37作者:羅文嘉國慶日一早,打開蘋果新聞網站,愕然看到「加稅救國片,電影票準備漲5%」的報導。不知該哭還是該笑,怎麼有這種政策思維?文化部正進行的電影法修訂,其中的新措施是,準備開徵5%的電影扶植稅,用來做電影發展事業基金,以扶植國內電影產業。支持本國電影產業,相信沒人會反對。但增加5%的電影稅,恐怕又要再為腦殘政府增添一例。首先,政府要發展任何事項,應該在原來的稅收資源上,去斟酌、分配、調整、運用,不是動不動就藉各種名義,行加稅之實。政府要說服人民,現有經費的使用是否有效,有無過度浪費,為何不敷使用。不能不做檢討,僅憑直覺就想從人民身上榨取更多稅金。第二,若以協助國內電影為名,課徵電影扶植稅能成立,那麼所有產業都可比照辦理。比如:為扶助國內出版業,可以課閱讀推廣稅。為扶助國內表演藝術,就來課藝術發展稅。為協助本國農業,更需課農業保護稅。依此類推,無窮無盡。所以加稅就是加稅,漲價就是漲價,找冠冕堂皇理由掩飾,既亂了制度,也低估人民智慧。第三,一般針對特定物品課徵的特種稅,大都基於抑制該項物品的流通或使用。比如針對香菸而有煙品稅,針對炒房而有奢侈稅,針對汽油而有空污稅,針對垃圾製造而有垃圾袋費。這些特種稅的徵收,目的在認為這些貨品的過量使用,會造成公共利益損害或社會成本增加,所以透過課稅予以抑制,或把增加的成本,由使用者自行負擔。問題是,看電影會增加怎樣的社會成本,會造成那種公共損害?相反的,這些買票看電影的消費者,才是真正產業的實質貢獻者,他們應該得到的是獎勵,而不是懲罰。所以,若是基於稅負公平與否的問題,那就回歸稅負議題去處理,不必大費周章搞一個大家都罵的電影稅。若是經費不足的問題,就回歸預算編列與執行評估去處理,不要把明明是電影產業的支持者,當做該被處罰的凱子,活生生再剝一次皮。
INNOCE wrote:羅文嘉底下這篇寫的不錯加稅救國片?2013年10月12日10:37 連賣寵物/賣豆漿/賣早餐的合法店面...都要5%營業稅,羅文嘉這一整篇,卻完全沒提到戲院不用5%營業稅?不是羅文嘉太笨,笨到不知道戲院不必課5%營業稅,要不然就是羅文嘉明知戲院沒課5%營業稅,寫這篇文章只是為了反對而反對?九把刀是電影的既得利益者,也一樣!戲院要繳5%營業稅,寫劇本可能少賺點...賺了那麼多,卻還嫌不夠!?有繳5%營業稅的店家/廠商,請記得這些賺了錢,卻又不肯繳5%營業稅的嘴臉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