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rayvet wrote:
不過工期相距這麼短,應該也知道下一個進場挖的是同一家公司吧?如果我猜他故意要多鋪一次柏油、多挖一次馬路,應該不過分吧?...(恕刪)
不能這樣講,
A包商對A工程一定要全部依規範完工,一切依法辦理的公務員一定要看到柏油鋪設合格才會驗收付錢,
同樣的,
我若是A包商,縱使我已經得標承接A,B....X,Y,Z工程,我也會依合約規範一步一步完工驗收領錢,
為何我要自找麻煩整合那已經在合約內明定付款項目的柏油路面,只領一次錢? 而且要等到Z工程完工驗收才能辦A...Z工程的驗收,那時才能領到全部26個標案的錢.
而且依法我贏得26個標案,那片柏油路面,我可以依合約規範施工26次,領26次錢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