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turefly wrote:法治社會講求的是法律...(恕刪) 如果洪仲丘是你的手足你會怎麼做?你會切割手足的情感亦或是保有情感?因為知道你不是洪仲丘與其家屬想當然爾事不關己的態度這就是自掃門前雪的態度願天保佑火不會燒到眾人自家門口
hiro369 wrote:如果洪仲丘是你的手足...(恕刪) 依法辦理不過他絕對不可能是我的手足,因為我的手足絕對不會擺爛,違法違規違紀,還比吸毒的不耐操如果他是我手足,早被我揍死了當然,我揍他,或是他因此出了什麼事...我也願意受司法偵辦.而且,為什麼洪仲丘只能是冤死,被謀殺?而不能是意外致死?不過就是一個役期只有10個月的義務役下士罷了,軍方要大動人馬去謀害他??你把洪仲丘看得太偉大了吧!
hiro369 wrote:如果洪仲丘是你兒子或...(恕刪) 抱歉..我到現在40了..對自我要求還是很高.每日運動健身!我當兵20年..當初我父親送我去軍校.是希望我好好鍛鍊自己..要是看到我變成頭豬..他會打斷我的腿!父母是以自己兒子為榮..不是想看到吃得肥滋滋的少年人..
hiro369 wrote:祝福您世世代代的子子...(恕刪) 謝謝...也希望你注意身體..不運動也要常走路..小心3高..年輕人不怕3高..怕被操..老人家有3高..走路都會跌倒骨折..自我要求..別人會尊重你!自我擺爛...目無法紀..甚麼事別人都幫不上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