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特權?暴利?遠雄懇請政府還清白

等大巨蛋蓋完,找出證據把貪污舞弊的人抓去牢裡關,不是更好?

不蓋放在那邊爛也不是辦法。

pk-king- wrote:
阿~那就不要蓋阿反正...(恕刪)



啊,市府先說要給一年工期
現在若說要停工解約就變成市府違約了

weap0921 wrote:
遠雄也在學鴻海在各大...(恕刪)


蛋黃都吃完了還想 蛋清,........ 一個照疼雄十個業是文 . 觀感不佳吃相難看

豆子小珍珠 wrote:
啊,市府先說要給一年...(恕刪)


反正大家都說合約精神

市府總計同意展延2次期限應該到去年底

如果你指的是柯p跟遠雄上次的會議

那是耍耍嘴皮北市府又沒有正式同意的公函

除非資料上還有市政府同意遠雄再展延的資料

我沒有看到那就請網友指證吧


「養蛋」成本很高,是遠雄要負責嗎? 不是,是成立的大巨蛋公司負責。公司在法人格是各自獨立。
遠雄在法律上不需負擔大巨蛋的虧損,但是商場賺錢的利益拿走,
將來大巨蛋公司負債無法經營也是要政府來救,基本上狀況與「高鐵」相同。


政府沒錢,所以要BOT ?
這塊地也是市府發行公債買的,賣地就有錢,何必搞假的BOT? BOT 最大目的是利用民間企業的執行效率及專業。
遠雄並沒有經營大巨蛋的經驗。
正常做法,應該將大巨蛋附屬商業設施土地的50年使用權賣給遠雄,有此經費後拿來蓋大巨蛋,交給有能力公司經營。

至於工程延誤,確實是遠雄提出的原因。所以台北市政府沒有處罰遠雄。

商人要賺錢,市府縮減商業設施地板面積應無必要,這些成本最後還是政府要承擔。

如果台北火車站當時興建時能將附屬設施蓋高樓,至少可以增加台鐵的收入。

DAVIDC2924 wrote:
「養蛋」成本很高,是...(恕刪)

BOT期間養蛋經費當然是遠雄出......

你知道大巨蛋和高鐵的差別嗎?
zohar wrote:
BOT期間養蛋經費當...(恕刪)

不同商品,沒必要去詳細比較有何不同。
除非合約有特別規定,不然大巨蛋營運由將來大巨蛋公司經營。
營虧是大巨蛋公司自己負責,大巨蛋公司如果是遠雄子公司,遠雄母公司也不需負擔大巨蛋所有債務。

因為是特許行業,未來大巨蛋不能拆了蓋豪宅,大巨蛋只是賠錢貨,銀行團債權人拿到大巨蛋也無價值。
我指的是這部分與高鐵相同,如同高鐵原始股東無須承擔所有高鐵債務,反而是政府要承擔所有債務。
原始股東要求政府延長特許年限,才願意拿錢(增資)給高鐵周轉。
我是不知道合約違不違法啦
今天看新聞
怎麼當初設計的大巨蛋變更後像馬桶
還是我審美觀跟別人不同
大家對覺得現在的樣子比變更前漂亮

沒那回事 wrote:
先不扯什麼敢不敢的他...(恕刪)


的確它沒必要回答我們

我們也不相信的的話

DAVIDC2924 wrote:
不同商品,沒必要去詳...(恕刪)

政府不需要負擔大巨蛋債務

虧損的話是遠雄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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