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新油案法官再次確認並非地溝油、回收油與餿水油

認同2樓所言
頂新案牽連甚廣,還因為它的挫敗讓義美造神
不是說黑心企業不該罰
而是檢察官拖了這麼久,法院居然是正面認證頂新

那頂新的損失該由誰來賠償?

yule1224 wrote:
頂新越南油案於彰化地方法院再度開庭,頂新製油屏東廠廠長曾啟明以證人身分出庭,他嚴正說明,廠內食用油和飼料用油無論儲存或精煉,皆分開處理、不會混用,依照道德良心,也不可能將飼料用油供人食用。(恕刪)


我一直以來認為..奸商奸商~無奸不商,跟商人講道德良心首先一定賠本!
那時我就有講,最末端的商品合格,這樣要怎麼判罰?只能罰前端原物料的規範,既然末端未有人受害,也只能打打商譽受損之類的民事官司,合法但觀感不佳。

良心值多少錢?沒良心能罰錢嗎?我只知道良心能賣錢。
我砲故我在
不會

就算是真的無辜的好
也肯定會被酸民及冥嘴說成「河蟹」..
事情橋好了..


不信?去看ptt就知道了..

yymmrr wrote:
萬一,真的是無辜的...(恕刪)

葛瑞菲 wrote:
去看ptt就知道了...(恕刪)


上面有人寫:記者寫小說,看看就好

ptt 上面寫的,很多把它當笑話看就好!

dj720c wrote:

法官在判決書還沒宣判之前

會把自己的心證跟記者透漏?




後半句更扯

還沒判決,法官會急著幫被告背書?

這種劇情,甘五可寧?...(恕刪)


那就要問編這個劇情的記者才知道了
sunnyalex wrote:
過了這麼久...真的沒事了呢
台灣真的是一個非常善待傷人的國家啊
不論做甚麼有關係的都可以被接受跟承認...(恕刪)


問題是沒人因為吃了這油而導致生病或死亡......那要如何判刑?
問題是檢驗後的確也檢驗不出有害雜質.......那要如何判刑???

頂多是判個標示不清或廣告不實.......這能有多重???(台灣標示不清廣告不實的廠商百分之九十九點九九........例如台灣良心溢黣自己就常幹這種事)
大家還記得媽媽嘴店長及股東、洪仲丘的士官長!?
當初怎麼被媒體修理的嗎?
結果呢?什麼都沒有,但媒體有道歉嗎?

dj720c wrote:
更何況像記者寫的

法官幾乎已經幫某一方背書的這種劇情

根本不可能發生

有的話當庭早就被另一方的律師或檢察官抗議翻了!!!
...(恕刪)


但是看在很多鄉民的眼中, 不都是說法院KMT開的嗎?
^^A 請多多指教~

haoxinzuo wrote:
問題是沒人因為吃了...(恕刪)

對阿這就是可笑的事情了
因為判定不出來要有證據
所以老百姓知道的東西都是無稽之談阿
就是有這樣的法律才會有這麼多的垃圾公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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