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to231 wrote:
絕大多數人在討論重大判決時都犯一個錯誤「先適用法律,再確定事實」,正確順序是「先確定事實,再適用法律」
這篇不推,對不起自己曾受過的法治教育!!
uto231 wrote:
Q:頂新能透過「精煉」程序,可以把已經酸敗的劣油變成新鮮的食用油?
A:其實「精煉」程序沒那麼神,「精煉」程序只能去除部分雜質及重金屬,並且使油可以更穩定一些,可以保存更久一些而已,「精煉」程序無法化腐朽為神奇,更無法讓已經酸敗的劣油變成新鮮的食用油。退一步而言,縱使理論上可行,那成本肯定非常高,唯利是圖的不肖商人不會賠錢去做環保,直接買合法又便宜的「原料油」來精煉比較便宜又省事。退萬步而言,若頂新真有低成本高技術讓已經酸敗的食物變成新鮮的健康食物,頂新會改行做廚餘回收處理廠並順便賣生鮮食材,而且這種神奇過濾器可以在全世界設廠賺取暴利的,但我不認為他們已研發這麼強的科技,若有,其實我真希望有,因為這是諾貝爾獎等級的超級大發明
...(恕刪)
ichirohiro wrote:
上面幾位吹捧本篇邏輯正確並自認為自己最理性的朋友, 能告訴我為甚麼屏東一間鐵皮爛工廠, 叫強冠的公司, 用酸敗甚至回收油, 混油, 就能精煉出通過食藥署檢驗的成品? 成本非常高? 諾貝爾獎等級的超級大發明?...(恕刪)
ichirohiro wrote:
恩, 感謝指正, 那~~能回答我的問題嗎? 郭列成跟強冠公司該得諾貝爾獎? 成本很高?, ...(恕刪)

ichirohiro wrote:
恩, 感謝指正, 那~~能回答我的問題嗎? 郭列成跟強冠公司該得諾貝爾獎? 成本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