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uoyuan1 wrote:
重點在此這次有中央...(恕刪)
事實是內政部營建署不願意幫台北市政府的新公安標準背書。

http://m.nownews.com/n/2015/04/22/1674627
政大地政系教授、台北市前副市長張金鶚認為,遠雄大巨蛋當工程年防火避難計畫經過內政部營建署核可,核發許可的中央也有責任,此時應跳出來做公正第三者,不應做壁上觀。內政部次長陳純敬今(22)日表示,台北市府如果不以當初國家審定通過的標準為標準,應回歸雙方合約,雙方去協議或交由法官決定公正第三者鑑定。
營建署日前指出,大巨蛋已經由內政部指定之評定機構—「台灣建築中心」,邀集內政部認可、具有該領域專長之專家學者組成評定專案小組,並採用國際公認及內政部認可之驗證工具評定機構審查通過,內政部完成行政認可後核發通知書,遠雄再據以向市府申請建造執照。
依北市府大巨蛋安全體檢報告內容,市府要求大巨蛋提高安全標準並增加檢討全區整體疏散,陳純敬說,當時申請的時候,內政部營建署長就是現任副市長林欽榮。對於後來中央的審查結果,「到現在為止,並沒有任何人說這些部分是有問題的」。
陳純敬表示,北市府好像不以國家審定通過的標準為標準,內政部認為,要改變標準,牽涉合約條件不同,應回歸雙方的合約去了解,如果標準要提高,契約如要變更,須由雙方去協議。
陳純敬說,因為遠雄自己也認為符合美國的標準,如果對上次的驗證有爭議,涉及契約雙方爭議,要請雙方都信得過的第三公正單位鑑定,雙方可協調,或透過法院指定。
●註:當年遠雄向內政部營建署送件審查,時任營建署長是林欽榮;通過審查時,時任營建署長是葉世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