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xiang.tw wrote:這種社會不定時炸彈什麼時候要爆發都不知道,社會防護網還有在運作嗎?...(恕刪) 這根本不是神經病是人魔,只要牠不喜歡的,都要毀滅掉,神經病不爽怎麼不捅死自已,還知道要去殺別人,這根本是該死的畜牲,不管是真神經還假神經病,在没有深仇大恨的狀態下,可以隨意兇殘的殺死別人,就不該存活在社會上,是社會毒瘤應該拔掉,自從小燈泡案後,大家應該要正視神經病亂殺人的刑責,會亂殺人的神經病跟鄭捷一樣恐怖,更應該跟社會隔絕,我覺得兇殘亂殺死人的神經病,應該要判死刑.
asd231 wrote:只因狗被兇,這個理...(恕刪) +1人都被他砍死了,他愛怎麼栽贓就怎麼栽贓當然一定要說是死者先惹他的他是不得己被動才殺人的,很委屈的是吧?最好再提個精神障礙證明,就免死免坐牢了啦他最好拿得出證據證明一個天天獨自登山的老人會突然有興趣嫌狗臭難道登山是在密閉空間嗎老人是走路都貼著地面所以聞到狗味嗎?奇怪了.我平常走在路上有狗經過我都聞不到狗臭不臭一般人走路會沒事往狗身邊靠嗎?像這種把人殺了,無法提出證據證明自己言論的人根本是毀人名譽罪刑責要加重才對死刑前,要先鞭過
在台灣有所謂的 恐龍法官。也有傳言中的殺1,2個人不會判死。還有拿出病史 當免死金牌。更有廢死聯盟撐腰。。真希望 這些神精病們 平均分配一下 讓廢死聯盟成員無條件認養 。。好讓我心服口服。。身為一般人頗感無奈 ,到底是哪邊出了問題。。 台灣都要變成鬼島了。。套句之前某則砍小孩頭的新聞 。有句話是 這社會病了 殺人好像在比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