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軌工程換大巨蛋?傳「竹中工務店」無償接手

哇~~~!

先當"裁判"幹掉你~只因為要取代"你"

真的是黑暗
虎克貓 wrote:
原來公文是董事長先看完核章後,再給總經理蓋....

VICCHEN2006 wrote:
違法的事沒有董事長同意我是不會蓋章的。

兩位說的都沒錯~

實際的情況正常是老闆會<下條子>給承辦人員

不然誰敢動?

基層承辦也不是呆子...自己的業務做了十幾年了可能不熟嗎?

有沒有違背法令會不知道嗎?>>>基層都精得跟鬼一樣!!(沒有相關的<證據>保全, 誰會拿退休金去賭?)

當然也有老闆是明示+暗示承辦的(沒有公文)

有的承辦認為沒明確公文就不接辦....當然....也就有可能被<輪調>到其他單位~!

這就像<潛鑑國造/戰機建案>等案一樣

如果大老闆沒有先公開政策宣示

請問軍備局/採購單位敢先編預算/提建案開始作業嗎?>>>基層難道不怕被依<圖利廠商>送辦?

大老闆沒公開說>>>誰敢說教練機一定要給漢翔去主導?

當然....老闆說完後....才是從最底層經辦層層上簽到大簽!
philosophy2468 wrote:
消息傳出,還有人說竹中工務店若是接手,將不收一毛錢,為的就是這個。(恕刪)


請鬼拿藥單


philosophy2468 wrote:
2016/07/29...(恕刪)
御風行NSG wrote:
兩位說的都沒錯~實...(恕刪)


我前提就説違法的事了,正常公文當然是由下呈到上。

既然都知道違法還傻傻的辦,幫忙簽名蓋章背書,不懂得自保,到時候被賣被抓再來唉説幫老闆背黑鍋沒人會同情你。
philosophy2468 wrote:
2016/07/29...(恕刪)


三立能信嗎?大巨蛋是台北市政府的事,哪關其它直轄市的事?政府工程招標有一定的程序,輕軌工程金額應不小,大概沒辦法分割成不用招標的金額,所以用膝蓋想大概不可能,除非中央願意冒著被告的風險。

哪有姑娘不戴花 wrote:
假新聞~要合作早多年前就跟遠雄一起
另外,測試大巨蛋安全標準的,是"前"竹中工務店員工
竹中工務店根本就沒淌這個渾水

而現今大巨蛋的建築工法又不是該店的專利技術
無償接手,是打算賠多少???
未來經營權又要交給誰去負責

從頭到腳都是漏洞百出的假新聞

泣了XD(恕刪)


真知灼見啊



公共工程可以這樣私相授受?

拿A換B?

你當其他廠商都死了啊?

怎麼想都不合理

這樣也可以做一件新聞?

竹中工務店只能設計,不能在台營造,如何接手?
再者,現有蛋體結構的建築設計專利在遠雄與美國設計公司手裡
竹中接手,要嘛買專利,要嘛砍掉重練
無論哪一種都是爛選擇

虎克貓 wrote:
貴公司真是好棒棒,...(恕刪)


如果是媒體報導的狀況,一定不是小承辦首先接洽.....

實務上,類似專案一定都是雙方高層談定以後,交給承辦人員草擬合約、簽呈與簽約程序罷了。

所以V大說的並沒有錯,您也只是侷限討論在"公文流程"罷了 ~



JasonQ wrote:
如果是媒體報導的狀...(恕刪)


V大說的較接近實務

就好像開案前資料和估價要呈給最上頭

他有意願才進入實質程序

上面沒點頭下面敢動?


yes2800 wrote:
大巨蛋是台北市政府的事,哪關其它直轄市的事?

台北市不是也打算蓋輕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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