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2 wrote:大巨蛋風波再生 遠雄...(恕刪) 我很少對大巨蛋議題發言 畢竟非北市民我認為被耍的不是157是全體市民照157的前例如果遠雄蓋的真是那麼不安全又違反安規到時執照你市府就能依口中的法不核發遠雄就沒法營運 不是?前陣子不是有一件也被市府卡照嗎?一整個看下來 就是一場戲至於目的 很抱歉 我的卡頭夫智商沒157 所以猜不到。
這有啥好說的通通依法執行合約在蓋突然有人說有三個日本人做模擬不過所以要停工法律沒有沒關係,台北市自己有法律,三個日本人做出來的就是台北市法律台灣法律是這樣搞的嗎??說真的要這樣搞我也會就私下釋放一堆善意說,讓對方也釋出善意但局面都是我方在說,說完對方不同意在跳出來就都是對方的錯就算對方從頭到尾都是依樣堅持但只要操作方式不同結果就大不同
B-2 wrote:柯P又被遠雄騙了改善期限是3個月又3個月現在直接了當...無限期為什麼跟他很好的小英不趕快回收不要再玩弄市民了... 不同意你第一句但很同意你最後一句我看根本是9/8大限到了趕緊演一下,告訴市民:我和遠雄有解了喔~我沒有9/8還不簽同意爆破喔~是因為遠雄輸了所以才會繼續蓋喔~不是因為我認輸了喔~千錯萬錯都不是我的錯喔~我幫市民取得勝利了喔~接下來有問題也都是遠雄變卦喔~嘿嘿嘿~嗡嗡嗡~
目前只是拆了大巨蛋炸彈的9/8倒數計時器,對台北市府而言,根本不可能解約,如果解約,怎麼賠?誰來拆?誰來建?根本把台北市炸得粉身碎骨。所以遠雄寫個意向書,台北市府如獲至寶,七項公安其實也可以不堅持,最好遠雄繼續建,就當過去誤會一場,沒這回事。但對遠雄而言,被停工的時間是否從經營時間中扣除?是不是還有其他補償措施?最重要是,停工時的損失,有的小包商已經倒了,鋼骨鏽蝕也要花人力物力恢復,還有銀行團的利息,台北市府想四四六六算了,船過水無痕,但遠雄又不是慈善團體,只有釐清停工的法律責任,七項公安有理,那遠雄吞下所有停工所失,七項公安無理,那市府要賠償遠雄停工損失,誰要負擔停工損失,才是大巨蛋能否蓋下去的關鍵,再拖下去,只是墊高損失金額。至於說台北市民贏了,贏在哪兒?本來可以爭取經典賽,本來可以舉行世大運開幕,現在什麼都沒有,還有賠償停工的風險,我怎麼都看不出贏在哪兒?是我腦子業障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