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宗力:落實司法院審判機關化

哈哈,又是閣下!坦白說,還真的不太想回應你耶,在另一棟樓跟閣下討論過,說真的,你先把基本功課做一下好不好?就算是參審或陪審,被選出來的民眾,不就是廣義法官?事實還不是「法官」認定?不是法官審判有沒有罪,難道是由閣下認定有沒有罪?
連最基本審判功能、法官意涵都搞不清楚,還是一句老話—「大哥你可不可以先去把基本觀念弄清楚再來討論?」
至於名嘴、媒體及某些團體到底有沒有帶風向,自己去找找資料好嗎?大家都知道閣下相當關心陪審制,也ok啦,大家都知道,但在每個討論裡面都在講陪審,然後把一堆無關的東西混在一起,這實在讓人覺得討論的很沒力耶。對了,別說我不支持陪審喔,我可是支持陪審呢,不過,既然要講民主,那極大化,公審好不好啊?這樣不是最民主?
wirklich1021 wrote:
哈哈,又是閣下!坦白說,還真的不太想回應你耶,
...(恕刪)


目前法官對於當事人提出的事證不想認同但又無法反駁確實就是不理會。

wirklich1021 wrote:
在另一棟樓跟閣下討論過,說真的,你先把基本功課做一下好不好?就算是參審或陪審,被選出來的民眾,不就是廣義法官?事實還不是「法官」認定?不是法官審判有沒有罪,難道是由閣下認定有沒有罪?
...(恕刪)


那你認為廣義法官跟單獨法官認定,哪一種會較贏得司法信任?
另外跟你說,陪審團被認定為廣義法官的見解是由法官提出的,事實上陪審團只能認定有罪或無罪,無法下判決,憲法規定只有法官能下判決。
一個無法下判決的法官還能稱為法官?

wirklich1021 wrote:
連最基本審判功能、法官意涵都搞不清楚,還是一句老話—「大哥你可不可以先去把基本觀念弄清楚再來討論?」
...(恕刪)


你應該跟現行制度的法官說,你一直跟我講還不就是要我不能質疑法官依自由心證的法律見解。

wirklich1021 wrote:
至於名嘴、媒體及某些團體到底有沒有帶風向,自己去找找資料好嗎?大家都知道閣下相當關心陪審制,也ok啦,大家都知道,但在每個討論裡面都在講陪審,然後把一堆無關的東西混在一起,這實在讓人覺得討論的很沒力耶。
...(恕刪)


媒體信任度只有35%,我不認為這樣可以帶風向。

wirklich1021 wrote:
對了,別說我不支持陪審喔,我可是支持陪審呢,不過,既然要講民主,那極大化,公審好不好啊?這樣不是最民主?...(恕刪)


你這麼看不起社會上的死老百姓,為何還支持陪審呢?
公投法修法初審已通過。
重大爭議案件4年公投一次
然後如果確定押到菜市場出入口

不就能了嗎?
陳小春2525 wrote:
目前法官對於當事人提出的事證不想認同但又無法反駁確實就是不理會。

法官怎麼回應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不想回應你是因為你連最基本的功課都不做,就拿一些奇奇怪怪的觀念混在一起東講西講,我有這個義務幫你上課嗎?


陳小春2525 wrote:
那你認為廣義法官跟單獨法官認定,哪一種會較贏得司法信任?
另外跟你說,陪審團被認定為廣義法官的見解是由法官提出的,事實上陪審團只能認定有罪或無罪,無法下判決,憲法規定只有法官能下判決。
一個無法下判決的法官還能稱為法官?

如果你有興趣去看看美國的研究報告(希望你真的會去看),我可以告訴你這個答案並沒有絕對,因為即便是英美法組成的陪審團,都有一堆人質疑陪審團的認定,甚至質疑陪審團作出來的裁判。所以說,司法能不能受信賴,跟要不要陪審團,根本沒有必然關係。另外,順便告訴你,「廣義法官」這個詞並不是法官發明的,世界上只要有討論到人民參與審判的文獻,不管是美國、德國,都會提到這個觀念,您應該又沒有去查過吧?所以才說,你先做點功課再來討論很難嗎?更有趣的是,你連判決到底指的是什麼都不清楚,一個判決,包括事實的認定跟法律適用,英美法只是將這兩項分別交給陪審團跟職業法官來行使,陪審團可以認定事實,但無法適用法律,職業法官則可以適用法律,但必須受陪審團認定的事實拘束,這兩個結合起來,就是「裁判」,瞭解了嗎?誰告訴你英美法的法官沒法下判決的?誰又告訴你陪審團不算法官的?都已經參與審判的核心事項,不應該叫法官?憲法上雖然講「法官」,但概念上一定是指「職業法官」嗎?你有沒有去看過相關的憲法討論文章?你自己在那邊到處主張陪審團、陪審團,怎麼連這些基本ABC的功課都不先做做?自己功課不做,別人指出你的盲點,就自動演繹成別人是在不容許你挑戰自由心證?


陳小春2525 wrote:
媒體信任度只有35%,我不認為這樣可以帶風向。

你要不要相信是你的事,你要覺得沒有也OK,但別人覺得有,怎麼你就覺得有問題?而且,信不信任跟有沒有帶風向是兩個不同問題吧?我在講的是有沒有帶風向,你回應的是媒體信任度,我們是在玩雞同鴨講嗎?


陳小春2525 wrote:
你這麼看不起社會上的死老百姓,為何還支持陪審呢?
公投法修法初審已通過。

我從頭到尾有講過哪一句「我看不起社會上的死老百姓」?反倒是你一直把「社會上的死老百姓」掛在嘴邊,你到底對人民有什麼不滿?討論沒交集,沒法回答,沒做功課就算了,頂多就是不回應,可以這樣扭曲別人言論,扣別人帽子嗎?你是不是該為你曲解我的言論內容、扣我帽子、亂加我沒講的話的行為道歉?
wirklich1021 wrote:
法官怎麼回應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不想回應你是因為你連最基本的功課都不做,就拿一些奇奇怪怪的觀念混在一起東講西講,我有這個義務幫你上課嗎?...(恕刪)


我有叫你幫我上課阿?
司法奇奇怪怪的現象難道是我造成的?我努力做功課就可以改變司法現況阿?
再者,你不知法院目前的現象卻還能侃侃而談而且還要幫人上課,這個就...

wirklich1021 wrote:
另外,順便告訴你,「廣義法官」這個詞並不是法官發明的,世界上只要有討論到人民參與審判的文獻,不管是美國、德國,都會提到這個觀念,您應該又沒有去查過吧?所以才說,你先做點功課再來討論很難嗎?
...(恕刪)


哪個國家有說陪團團是廣義法官?可以貼出來看看嗎?
我看的有這個名詞的出現是以下這篇由法官投書媒體的文章:
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994231
原因很多,解決方案也很多,最近最引人注目的,就是讓人民參與審判,蔡總統的司改政見中,也已經明確點出了這個方向。那麼將來參與審判的人民,無論是被稱做「參審員」、「陪審員」、還是「裁判員」,也都將成為廣義的「法官」。

wirklich1021 wrote:
你要不要相信是你的事,你要覺得沒有也OK,但別人覺得有,怎麼你就覺得有問題?而且,信不信任跟有沒有帶風向是兩個不同問題吧?我在講的是有沒有帶風向,你回應的是媒體信任度,我們是在玩雞同鴨講嗎?
...(恕刪)


信任度跟帶風向是兩回事啊?果然法律人的思維跟常人不一樣耶。
由一個不被人民信任的族群要怎麼帶風向?
這幾個月有不少法官投書媒體,你去看看民眾的留言是怎樣的吧。

wirklich1021 wrote:
我從頭到尾有講過哪一句「我看不起社會上的死老百姓」?反倒是你一直把「社會上的死老百姓」掛在嘴邊,你到底對人民有什麼不滿?討論沒交集,沒法回答,沒做功課就算了,頂多就是不回應,可以這樣扭曲別人言論,扣別人帽子嗎?你是不是該為你曲解我的言論內容、扣我帽子、亂加我沒講的話的行為道歉?
...(恕刪)


我是支持陪審判的怎還對人民有所不滿?
我看你動不動就在講"法治本身就是反民粹",就我認知,民粹是代表著人民是非不分,而無法分辨是非的成年人只有三種類型,植物人、精神病、死人。
所以你是看得起我們這種無法分辨是非的死老百姓是嗎?
另外,我是看不起是非不分的人,無論對方是死老百姓或者是官。
是非不分的死老百姓可以透過司法把他與社會隔離,是非不分又受憲法保護無任何責任的官只能由總統帶領人民來改革了。
其實若改革成功,官還是官,只是權力變小了點,薪水又不會減少,而整體社會獲得的利益無法估算,如此是有什麼好反對的?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