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seph132 wrote:跟錢總統有關的砍好幾篇了這就是Son of the Taiwan的”個人魅力”嗎? 是啊,我昨天寫了篇關於公眾肖像權的說明,以及舉證司法機關三審定讞刑期共31年。通篇沒提到任何政黨,一樣被以政治文為由給砍了。也就是說01認定有人貪汙證據確鑿被關,算政治事件而不是司法事件。我也是醉了~
katokikyo wrote:拍扁麵包師遭檢舉涉逃...(恕刪) 匿名案件(未具名或未具真實姓名及地址或僅具姓名而無地址或僅具地址而無真實姓名者屬之)或檢舉內容無具體事證者,依「各級稽徵機關處理違章漏稅及檢舉案件作業要點」第十四點規定不予調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