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nitoT wrote:
修法後,「法律上」就獲得平權了!法律上平等,就有其權利或義務。就醬~
不修法,就是法律上不平權。
為什麼修法才是你的真平權??
談平權??
以消防來說..女生一大堆..
如果要真平權..你認為這些女生可以勝任??
當然我沒要歧視這些女生..反而我很愛護他們..
就知道她們體力上不可以..所以也不苛求..
我只是要表達的是..沒有所謂的真平權..
只有要不要給你..要與不要而已..
給你了..當然可以包裝得很美麗...平權??
人與人就是互相牽制..除非你脫離這族群..
不然為啥我繳的稅比你多..
為啥我房子多..要被多課稅..
為啥我買股票要被多課稅..
為啥我不用健保卡也要繳費..
為啥我公務員健保費比較重..
難道這是平權嗎??
所以只是要不要給你..沒有所謂的真平權..
說這麼多..我還是反同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