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律師外遇又砍死女友 劉北元獲任司改委員

2007八月..
殺人犯還關不到十年就出來趴趴走
這算啥?
不想罵鬼島都不行。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一項規定:「曾犯故意殺人、
搶劫、搶奪、強盜、恐嚇取財、擄人勒贖或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條
至第二百二十九條妨害性自主之罪,經判決罪刑確定者,不准辦理
營業小客車駕駛人執業登記。」

有殺人前科者不能開計程車,但可以榮任司法改革委員會委員喲!
這就是台灣!台灣NO.1!
小黃司機的人格前科都要比司改委員還要高,


這個國家機器不是有病,什麼才是有病?


jijerwang wrote:
小黃司機的人格前科...(恕刪)


物以類聚這句話應該聽過。
街頭運動出身的團體最看中實戰成績. 獲任司改委員怎麼讓我聯想起..「投名狀」.
實務經驗果然很重要. 沒有前科遜掉了,左青龍右白虎肯定是法務部長候選人.

外遇又殺人才判12年
關6年出獄又當官

Lightning3 wrote:
司改國是會議第五組...(恕刪)


整個大拜拜就是量身打造

最荒繆的是一個持反廢死的受害者都沒有

反而有殺人犯

干,我草泥馬英女皇

pk-king- wrote:
整個大拜拜就是量身..
干,我草泥馬英女皇.(恕刪)


乾!!!!我只想吐他口水,這任務交給你

aopen168 wrote:
乾!!!!我只想吐...(恕刪)


他們吐馬英九口水可以

但反之光往英女皇丟鞋

晚上他們的綠色納粹黨員

就來要你的命了

pk-king- wrote:
他們吐馬英九口水可...(恕刪)
猴大,沒必要為了那個東西犧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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