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煙侯 wrote:
真的,其實一年幾十萬件案子,真正爆出有問題的,也才幾件。...(恕刪)


應該說你聽到的也才幾件。
司改會議實在很奇怪,明明實施陪審制以及法官退場機制就可解決的問題,但偏偏就是弄一個類似第四審的憲法裁判訴願跟人民直接聲請對法官、檢察官評鑑,這到底在改什麼?
沒有制衡司法官自由心證的機制,弄第四審甚至第五、第六審都是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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