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滿16歲合意性行為沒有違法

整件事就是為師者私德非常敗壞但是法律上因為不夠周延導致不違法,所以能用法條制裁他的機會極低。
TfhC wrote:
還有一個可能,女追男。

可能+1

老師住台北,台南上課後就回台北了吧? 這還能有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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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錄>陳星聲明稿:
第二,民國98年2月,當時林小姐是高三學測滿級分生,同心補習班的招生主任安排林小姐與本人合照留念。其後,林小姐及一群資優生參加補習班安排的加強輔導課,此段期間均僅於課堂上見面,無私下來往。至民國98年約8月初林小姐上台北準備念大學,彼此已無師生關係,兩人之後交往約兩個多月後,林家父母知悉,要求分手,我的太太知悉後選擇原諒,這段關係就劃下休止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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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習最多到指考前,指考後怎麼找學生?

反而是學生很容易找到補習班老師
Anna999 wrote:
現在小說派眼看風向...(恕刪)


台灣法律漏洞一堆

在美國會被告....

台灣法律不夠周延 一直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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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有其他方法找他麻煩(簡稱查水表)

(news:陳星公司得標3億疑涉弊 廉政署分案調查)

他的公司要被查漏稅問題和得標問題

這比較痛
aliclin wrote:
不是合意而是強姦的話

麻煩請事後立刻去報警



abelkk wrote:
在美國會被告....

在美國是老少戀犯法還是師生戀犯法???
狼師~~利用職權誘拐少女以滿足其性器官快樂,應該不是合意的。
合法不是重點
真相不是重點

重點在於有屍體可以讓他她踩著往上爬,就不要浪費

這一波誰最賺?

當地議員立委

蝦麼團體

電視節目
cckm wrote:
在美國是老少戀犯法...(恕刪)


美國我不知道

但法國的新總統17歲就和大25歲的老師交往

而且當年就說要娶老師了,真不知道是誰拐誰
cckm wrote:
在美國是老少戀犯法還是師生戀犯法???...(恕刪)


高中生是違法 (師生戀)

大學生是違反校規..(現在美國大學內禁止師生戀已經成為常識,被普遍接受)

會被免職和身敗名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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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 德國 日本 也反對師生戀(含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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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 2014"" 關於建立健全高校師德建設長效機制的意見""(高中)





是沒有違法 這我也相信啦,
請檢警趕快去查日創設的案子吧,
真正能將他一槍斃命的是這些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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