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V5233 wrote:你的印象是錯的現在其他縣市要花錢做到至少20年防洪標準, 我還嫌開始得太晚太少!全國200年防汛標準,幾兆預算都不夠用...(恕刪) 嗯嗯,還有淡水河新店溪也是200年其實全台大治水根本沒必要,全台200年更是天方夜譚大臺北花了幾千億去治水是因爲投資報酬率夠高花大錢治水能保護的東西足夠多而中南部鄉下地方不具備這種條件,也就是人口財產不夠密集投資報酬率太差,治水下去只是浪費錢而已還不如拿些錢去當現金補貼,民衆可能還比較開心畢竟“人不能和天打仗”雖然有點殘酷,但取捨還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