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ack11 wrote:先問問自己退休沒事幹為何可以領上千萬..(恕刪) 為何不可?在職時給予這種勞動條件,退職後才來說退休金太多,這樣合理嗎?若合理,那任何一間公司也可以說他財務危機,退休金不用再提撥。搞清楚這是雇主(政府)與雇員(公務員)之間的權利義務,雇員盡了義務完成職務,雇主就要有責任給付承諾的退休金(養老、退撫、18%)。當年華隆壓榨員工的血淋淋案子,如今重現,竟然有人鼓掌叫好。
鐵牛CEO wrote:同學老爸 國小教務主任53歲退休一個月七萬...(恕刪) 如果他退休很久了,那就是18%的原因,18%大部分的人都覺得該"革",但是今天政府又保留了"政務官"的18%如果他最近才退休,那不是你唬爛就是你同學唬爛,因為主任職退休沒有七萬,校長職退休才有
ltelung wrote:改別人的當然也好..再來是改我們勞工了.我可不怎麼好..(恕刪) 勞工一直一來都是弱勢軍公教吃香喝辣光樓地板32000就不知道比多少努力上班的人高了這些事是不合理的躺在家裡、出去玩的的比勞動者領的還多........
black11 wrote:勞工一直一來都是弱勢軍公教吃香喝辣光樓地板32000就不知道比多少努力上班的人高了這些事是不合理的躺在家裡、出去玩的的比勞動者領的還多........ 基礎不同要怎麼比?要就負擔一致~保障一致~不然以後年輕勞工也要戰老勞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