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yabi_519 wrote:意思是他們跟對方請的律師一樣幫他們講話完全不理受害人的立場,而且都是歪理,怎樣講就是幫他們來質問我們,過程對方只開頭一句「談一談看怎樣要怎樣賠」後面都調解員代替他們在跟我們狡辯,這不是都說定了嗎? 上調解的目的是什麼?不就是要錢和解?情緒問題先放下,對方拉高姿態只是看能不能少賠一點,對方願意賠你錢,你只要著重在合理的賠償金就好了,一般來說都是賠償金談不攏所以上法院,調解委員會本來就是喬錢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