卍南無阿彌陀佛卍 wrote:不支持用鞭的應該用 肛的...(恕刪) 阿彌陀佛善哉善哉其實我想說的是,一般我們如果說到酒駕鞭刑,腦中大概都浮現出一些長得比較"邪惡"的男性被吊起來打,所以大家都支持那如果像這樣秀氣的正妹,被脫掉褲子鞭到屁屁開花,大家還是支持嗎?
大陸以前也是一大堆酒駕,但幾年前開始雷厲風行酒駕先關14天,而且誰都不敢關說,現在酒駕已經非常少了,應酬場合見到最多的是“今天我開車,不能喝酒”,大家就不會讓他喝了,非要喝,也會安排好代駕。回來台灣後天天看酒駕的新聞,台灣酒駕是罰錢了事,這樣,誰怕啊,酒駕直接抓去關才有遏止效果。對不起誰不會說啊,罰鉅款加上抓去關是最好的道歉。
8KK wrote:10萬元對她來說不痛不癢她去年的年收入破8億台幣耶應該要照歐洲的做法 罰款是你身價財產的20~30%...(恕刪) 收入8億這種無憑無據的新聞稿能信的話母豬都能當西施了!再說罰款的法案是立法委員訂定的要怪也不能怪她呀你這是標準的酸葡萄看不慣她那麼會賺錢還是台灣現在的普世價值是每個人都不可以太會賺錢太會賺是會被查水表
8KK wrote:10萬元對她來說不痛不癢她去年的年收入破8億台幣耶應該要照歐洲的做法 罰款是你身價財產的20~30%罰到你痛越有錢罰越多若是換成是在歐洲的話 同樣場景的話她被開罰的罰金會從1億台幣起跳 1. 保釋金不是罰金。2. 如果最後她沒有違反保釋規定,保釋金最後還是會如數歸還。3. 保釋金有利息,保釋金越多利息越多,就像定存一樣,到時利息是從你我的稅金裡支付,也就是,她酒駕你還要付利息給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