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ke H wrote:沒錯 未經許可碰觸.對象若未成年 性侵的法律定義更加廣泛就算沒身體接觸言語騷擾 暴露自己 或讓兒童觀看色情材料就可以治罪..(恕刪) 就算沒身體接觸言語騷擾咱們台灣..."性騷擾"...眼神?也可以告..只是舉證應有些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