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ctor663 wrote:
中國中產階級已有近五億人(根據國際標準大於3600美元年所得)(恕刪)
USD 3,600 / Year = TWD 108,000 / Year = TWD 9,000 / Month. 這大約是台灣30年前工廠作業員的月薪.
台灣現行各地區的貧窮線 : 以衛福部依《社會救助法》規定,最低生活費是參照主計總處公布各地區最近一年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60% 截至2017/06月底止,低收入戶共有140,902戶、315,636人;中低收入戶則有112,334戶、336,588人, 這種方式是永遠不可能消滅貧窮的, 因為永遠有低於中位數60%的人.
在2018調整每月最低生活費(貧窮線)如下 :
台北市由15,544元調高至16,157元.
新北市由13,700元調高至14,385元
台中市由13,084元調高至13,813元
台南市由11,448元調高至12,388元
桃園縣維持13,692元,高雄市維持12,941元不變
金門、連江縣由10,290元調高至11,135元
換言之 : 中國中產階級已有近五億人中的低端人士若在台灣符合申請中/低收入戶補助, 是屬於習大大承諾幫扶脫貧的對象.
世界銀行的貧窮標準是每天 USD 1.9 / Day 即 USD 693.5 / Year RMB 4334 / Year.
目前中國自定的貧窮標準是平均年收 RMB 2,300 / Year, 這或是因應購買力平價的調整所致.
弱時擱置爭議, 強時自古以來,
特權別人不可有, 自己不可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