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跟風檢討空汙法修法前,要知道的幾件事XD

farside wrote:
你這裡有幾個陷阱:
一、火力發電的比例是增加的,因此污染物“總量”也是增加,用每百萬度的算法是玩數學遊戲


噗...我前面引的空品報告雖然是106年完成,但因當時還來不及用TEDS9.1排放資料,所以在排放量計算上還是用基準年為99年的TEDS8.1

好了...台電每年的火力發電量資料官經濟部能源局都有,我可以告訴你,就粒狀汙染物排放量而言,106年還比99年少545,833.8公斤,雖然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的總排放量有增加,但加加減減後pm2.5總貢獻量可能還比99年少喔

汙染排放本來就是用比較來看,除非大家都走路,否則電動公車就是比柴油公車好,也比大家都自己開車好,不否認吧?

另台灣對火力電廠的空汙排放可沒視而不見,102年就獲經濟部通過的中火更新計畫,可是拖到106年才開工

大煙囪污染不會影響到人 , 那你之前紫爆火力發電降轉是在降火大的哦 ?!
花更多錢買賴清德的所謂乾淨煤是在騙百姓哦 ?!

而且 , 汽機車污染根本只佔不到 10 % !!

你這個爛政府 !!



問題不在於樓主所表達的
問題在於修法的整體概念
不是不能管制汽機車,而是開了企業與政府的方便門
總量管制是沒錯,但三個不同概念的污染
應該分別管制,而不是混在一塊
甚至政府還可以隨便排
在發文前,要考慮各個層面,不能只抓一個點打
這樣容易被攻擊

婚頭老史 wrote:
才允許高屏總量管制區內的23萬輛二行程機車及約1.6萬輛1、2期大型柴油車進行移污抵固污。


這部分是否會產生漏洞
廠商在市場上低價收購待報廢的車輛,移籍之後再拿來扣抵
因102年到現在平均每年報廢50萬台二行程機車
如果無法採取防範的對策,
只會是讓廠商白白獲利,但是對於整體總量管制並無助益

過客4112 wrote:
這部分是否會產生漏...(恕刪)


其實可適用抵換的高屏地區,二行程機車也不過23萬輛,1、2期大型柴油車約1.6萬輛,說不定施行細則、抵換方法訂出來後,就沒剩多少輛可以抵了...到時候如那些公司無法改善空品進而必須外移等等,01網友就會改罵空汙法害百業蕭條了

黑夜浮雲 wrote:
大煙囪污染不會影響到人 , 那你之前紫爆火力發電降轉是在降火大的哦 ?!
花更多錢買賴清德的所謂乾淨煤是在騙百姓哦 ?!
而且 , 汽機車污染根本只佔不到 10 % !!


是啊,民進黨愛搞降載作秀,基本上就是害自己,中火近幾年生煤使用量燒最多的是老胡時代的103年,台中人還不是在懷念那時的好空品

然後你的汽機車定義不包括大貨車嗎??
這個空污法解釋權在政府,你不覺得可怕嗎?

嚴格的標準是多嚴格?

會不會你要換車才能過?

要加計揚塵?

慘了!以後機車一台要賣十萬,因為前後輪都要裝吸塵器

排煙在站立高度,人體易吸入,還是公認一級致癌物,所以要嚴格?

那鹽酥雞,臭豆腐,現炒,烤肉…發出的油煙也都是一級致癌物,不但在站立高度,你還邊吸邊等咧

日本舊車少是因為車價和收入的比例上人民負擔的起,會被加稅的大都是有特殊意義的車捨不得換

台灣排氣標準世界南巴萬

以後開電動車可以開到校門口接小孩

開汽油車你的小孩必須走到五百公尺外來坐車

因為以後空品區你進不去


我們要乾淨的空氣,但這個空污法陷井太多,政府有太多解釋權

婚頭老史 wrote:
其實可適用抵換的高屏地區,二行程機車也不過23萬輛,1、2期大型柴油車約1.6萬輛,說不定施行細則、抵換方法訂出來後,就沒剩多少輛可以抵了


我想施行細則不可能禁止車輛移籍
也不太可能要求移籍後幾年才可以抵換(就線限制頂多限制一兩年)
因此個人認為想靠施行細則來禁止廠商利用法條漏洞可能性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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