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666 wrote:
沒錯,但我相信這也是法官最困難的地方,
現在法院要推國民法官制度,這自由心證部分將來有可以能讓民眾來參與,
不知道各位願不願意參加?...(恕刪)


一點都不困難

現在司法官最大問題是,因為念了法律系所以去考司法官,考上了就去幹

不是因為對司法工作或公平正義理念價值有堅持的傢伙

所以很難期待這些傢伙能幹什麼好事

不要將台灣社會變成沒有公道的地方就要很偷笑了

jerrycheung37 wrote:
我不是名嘴,我就是打過二次官司之後,從此不信任台灣的法官

我寧願相信媒體也不信任法官

我認識的人尤其是上過法院的,大部分都罵台灣法官是XX

你看回文也感覺得出台灣人對法官的不信任...(恕刪)


沒錯,前文提到的名嘴董智森,他說最看不起台灣法官檢察官,都是(消音消音)

說出很多人的心聲

miamivice wrote:
非也

自首不得減輕或不得低於刑期
抑或是本刑以下不適用之
也可以直接提高該條刑期
以上都能達成實質刑期加長效果
假如你只要或只想加長

另外你所舉之例根本與心證無關
是無的放矢牽拖之詞也非法官一人之責
請別忘記他只是依據各方證據做最後事實認定
收集證據起訴到最後裁定可不是只有他

法官被委託本是其職責分內之事
他自認是有所本之心證
若他人都不信也認為無理那是要依誰的?
因此制度上就設計了上訴換人判決
可結果若相同還是質疑...要怎解?
只能說你這是找碴邏輯不是解決問題邏輯
思維不變永遠都會有問題
因為現實是靠人運作沒人能請到神

以上不是認為法官不會錯不會偏頗
而是制度本來就是建立在於人就會犯錯上...(恕刪)


你沒有看懂前文

事實認定,相同事實不同法官就會有不同認定

不會所有事實所有法官都有相同認定

光殺人罪被認定是傷害致死,刑期的差別是由死到生

殺人罪十年以上或無期、死刑

不是修改法條就可以改變法官的頭腦

至於上訴,檢察一體,法院也是,其實院檢也是

所以同院上訴被打臉的機率高得嚇人,交付審判也是
THE666 wrote:
覺得判決不公的人會跳出來說,法官不公,
但覺得判決公平的,不會有人跳出來說法官是公平的,
所以網路上只看得到大家抱怨法官,看不到有人贊同法官。...(恕刪)


你沒有真正親身上過法院和法官打過交道,才會如同法官說一些不痛不癢的輕鬆話

反正法官又不是酒駕案的死者家屬,講輕鬆話都是很容易

THE666 wrote:
會這樣回,表示你認同我的說法,無法反駁,
所以只好用這種方式。


你好像台灣的法官喔!無言~~

primary9 wrote:
逾6成酒駕致死輕判 立委批:法律寫好玩的...(恕刪)


法官量刑可能有問題,但是法律是誰訂的?~

法律寫好玩的?喵的還真有臉講!~
finepupil wrote:
法官最恐怖的就是自由心證,可以自由認定事實...(恕刪)


~



miamivice wrote:
非也自首不得減輕或...(恕刪)


理是這個理~

但是一廂情願地用自己方式來解釋自由心證的人是不會想要看這些的~
Shuuta wrote:
.法官量刑可能有問題,但是法律是誰訂的?~.(恕刪)


法律條文是立委依據民意定的,但執行跟解釋的權力在司法官,決定事實的權力也在司法官。
可以理解為何綠營選舉會慘敗,沒意外2020應該也會慘敗。

primary9 wrote:
逾6成酒駕致死輕判 立委批:法律寫好玩的
https://tw.news.yahoo.com/%E9%80%BE6%E6%88%90%E9%85%92%E9%A7%95%E8%87%B4%E6%AD%BB%E8%BC%95%E5%88%A4-%E7%AB%8B%E5%A7%94%E6%89%B9-%E6%B3%95%E5%BE%8B%E5%AF%AB%E5%A5%BD%E7%8E%A9%E7%9A%84-222257269.html
為何酒駕致死,
至少三年以上有期徒期,
但為何法官可以判三年以下,
法官是依據什麼呢?


內心的OS是 "他們喝得又沒我多"



primary9 wrote:
逾6成酒駕致死輕判...(恕刪)



如果重判,摳拉絲(kolas)會第一個跳出來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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