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ephen0802 wrote:公投完,一大堆人在悲哀傷心什麼?昨天完,這堆人又在慶祝高興什麼?一看就明暸,還需你們跳針來長篇大論,玩文字遊戲~立委投票何須那麼猶豫,就是知道沒照多數民意。少數勝利就那麼簡單,恭喜你們,但不需要一直想來羞辱這幾百萬人的智商~ 你不要先動人家,人家幹嘛就事論事點出你的愚蠢?也不看看是誰專法過了還在攻擊同志的?
李婉g wrote:第10案「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我看重點在 結婚限定一男一女民進黨解釋成:只在民法內一男一女,專法不違背公投結果大家各畫重點,明年大選再對決 又來一個,也不能說你文盲什麼的,畢竟打得出這些字,但是猜你國文成績是不是不佳?去做一下題目,乖!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638&t=5796680
樓主我不知道你在什麼環境長大我高中是純男校...如果,假如.....你是否認為喜歡就叫相愛這樣的喜歡到底對尚未滿18的青少年意涵什麼給予法律保障,這表示什麼?回家告訴父母,讓他給祝福嗎?這根本亂了正常人能理解的冥進洞和KMT這些支持者..有想過這些嗎?人民眼睛不瞎,選票考量放心吧.. 2020/1/11就能知道挺這些同性戀入專法的,能付出多大代價(搞同性戀的都有父母家庭)(受害者要記得站出來唷)
WAVM wrote:樓主我不知道你在什...(恕刪) 我在一個普通的家庭長大,高中大學都是混校,我是異性戀已婚,我這個異性戀來挺同婚有什麼問題嗎?? 這根本不是什麼法律問題,是人權問題你在路上看到更生人會不會怕?? 全身刺龍刺鳳會不會怕??我怕阿但是我要去說你更生人去死,你刺龍刺鳳去死嗎? 當然不能這樣幹阿,在不違反你自由情況下,你憑什麼去限制別人的自由,同樣道理放到同婚上也是一樣,同婚跟異性婚一樣都會遇到一堆問題,那是他們要去處理的,自己的選擇自己承擔,但是我們沒有權利說你不準結婚我們一直在講的都是理性的權利關係,只有你們一直用情緒壓迫別人好嗎再來回你問題民法第980條規定,男未滿十八歲者,女未滿十六歲者,不得結婚。 所以你想要未滿18歲的人幹嘛???就是有你們這些民粹整天想用選票教訓別人,也不看看自己是不是有足夠的民主素養,用民主的優點來打擊民主就是你們這群人阿
禮誠工作室 wrote:那 反同性戀的人 ...(恕刪) 這我就不懂了,反同的人權什麼時候被影響了??? 有因為同同婚姻通過後,你就不能結婚了嗎? 還是你就不能交男女朋友?還是你的人權是建立在看不順眼的人都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