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國籍是什麼? 是由誰決定?

台灣人自己決定的!
民進黨、不承認自己是中國人的台灣國人選中華民國總統選得很開心!

中華民國是戰勝國,大日本帝國是戰敗國,讓你自己選擇(菸
【台灣光復時是否經過住民自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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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是有,雖然沒有做得很徹底,但當年是有讓台灣人一個一個做公民宣誓的。因為台灣的第一屆選舉需要宣誓成為公民者才有被選舉與投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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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鄉鎮組織暫行條例所規定而需宣誓:
凡縣公民應赴本鄉、鎮所舉行宣誓,經登記後,有依本條例及其他法令所定,行使選舉、罷免、創制、複決之權。
縣公民宣誓後,經鄉鎮公所登記於公民宣誓名冊,連同誓詞,彙呈縣政府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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誓詞
『某某某誓以至誠,奉行三民主義,擁護國民政府,服從最高統帥,履行公民應盡之義務,分擔抗戰建國之大業,謹誓。中華民國某年某月某日某某某立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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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35年2月16到28日是第一屆鄉鎮市區民代表選舉,約239萬人參與,直選出7078代表,3月15日到4月7日間接選出523名縣市參議員,最終4月15日選出30位省參議員(當年沒有直轄市),共費時6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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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第一屆選舉有宣誓而已,後面留下來的都視為當然公民,再也不用宣誓,也因此很多人都不知道這段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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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現在說國民政府沒給居民住民自決,不用懷疑,#全都是歷史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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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政府也沒拿槍押人宣誓,不想當中國人就去搭祥瑞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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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補:
1.
民國35年2月開始人口清查,7月15日公告人口為633萬6329人
戰爭的年頭沒有級距資料,但以戰後年間的人口金字坦都是金字坦形而言,適齡選舉人約50%人口為315萬,239萬的公民宣誓已確實決定了,當年的臺灣人選擇屬於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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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到民國35年10月左右,都是讓臺灣人自由選擇要當日本人或中國人的,海外臺灣人則請就近找使館或者外交單位辦理,確定國籍後就是不同國人的不同待遇。逾時者被視為中國人,因日本當時是歸還國民,所以不選擇時的預設值為中國。


宵月艦地獄船事件
1946年3月6日350名台灣人群聚澳洲雪梨港,他們當天將和其他包括日本,韓國人的戰俘共1,005人一起被遣送出境,他們將搭乘一艘已拆除武裝的前日本海軍驅逐艦「宵月」號 航行到 2,000哩外的拉包爾。這麼多人搭乘這麼小的船航行那麼遠的距離,澳洲軍方明顯是有報復意味,台灣人中有人鼓譟不願登船,他們的理由是根據開羅宣言 臺灣人已變成屬於戰勝國的中華民國國民而不再是日本籍,而且並非戰俘,不應受到這種待遇,這就是所謂的「宵月艦地獄船事件」。

雖然經過澳洲輿論報導的協助,政府下令調查,但仍未改變決定,350名台灣人家庭跟隨一千多人搭乘「宵月」號千辛萬苦到達拉包爾後,才轉乘由郵輪改裝的醫院船「冰川丸」 返臺。「冰川丸」現仍停泊於橫濱港成為對外開放的展覽館。
GXP9 wrote:台灣人自己決定的!民...(恕刪)

台灣跟中華民國打過仗
到底台灣算是戰勝還是戰敗? 可以思考看看

1938年2月23日,中華民國空軍由漢口起飛轟炸日治下的臺北松山,事後中方宣稱擊毀臺灣40架軍機 臺灣方面則稱民宅被毀造成平民死亡,這也是臺灣歷史上第一次遭敵國(中華民國)空襲的紀錄。



兩軍對峙今若何,戰聲恰似迅雷過,奉天城外三更雪,百萬精兵渡大河
ho520 wrote:
台灣跟中華民國打過仗...(恕刪)


原來是黃軍戰無條件敗國的新聞歐
GXP9 wrote:
台灣人自己決定的!民...(恕刪)

藍腦人,大腦總是不清楚!

依中日和約的規定,將臺灣及澎湖的住民都「視為」中華民國國籍

會只將臺灣及澎湖的住民「視為」中華民國國籍,是因台灣主權未定啊!
GXP9 wrote:
台灣人自己決定的!民...(恕刪)

藍腦人,大腦總是不清楚!

當初,是將臺灣及澎湖的住民改國籍,不是改主權啊!
GXP9 wrote:
台灣人自己決定的!民...(恕刪)

臺灣人
1.中日和約簽訂,視為中華民國國籍
2.中日和約結束,變為無國籍人
3.臺灣關係法施行,視為臺灣人
4.美國土安全部,視為臺灣籍
ho520 wrote:
台灣跟中華民國打過仗
到底台灣算是戰勝還是戰敗? 可以思考看看


是 中華民國 跟 台灣國 打過仗

還是 中華民國 跟 日本國 打過仗?

只會偷渡概念嗎?

怎絕口不提老美的台灣大轟炸? 遇到主子就夾尾吧了?
ch22502000 worte:
臺灣人
1.中日和約簽訂,視為中華民國國籍
2.中日和約結束,變為無國籍人
3.臺灣關係法施行,視為臺灣人
4.美國土安全部,視為臺灣籍


原來台灣人是不是人,都是由外國的合約來決定?

1.中日和約簽訂,視為中華民國國籍
麻煩指出中日和約有寫到有關人民國籍部分.

2.中日和約結束,變為無國籍人
國與國的的合約效力,能影響另一國的人民國籍?

3.臺灣關係法施行,視為臺灣人
又在偷渡概念,臺灣關係法內容是說"台灣地區"


ch22502000 worte:
4.美國土安全部,視為臺灣籍

美國土安全部,視為臺灣地區


舊金山和約大師開釋

腦化膿的顏色是綠的
ch22502000 wrote:
1.依舊金山和約母法而簽訂的中日和約,臺澎住民「視為」中華民國國籍,在中日和約被宣告結束後,臺澎住民變為無國籍的人
2.由台灣關係法第十五條第二款:「臺灣一詞:包括臺灣島及澎湖群島,這些島上的居民,...........
3.美國土安全部:台灣人國籍就寫「Taiwan」


你自己什麼國籍不知道??
要搞些外國人的東西來判別??
你的國籍是要美國人認定??
你是誰生的要不要也問問美國人??
腦子壞了嗎??
JIN DER LAND OFFICE
JINDERLANDOFFICE wrote:
你自己什麼國籍不知道...(恕刪)


你怎打臉 舊金山和約大師的臉 ?
這是大不敬的行為

舊金山和約大師 開釋

台灣人民要做自己的主人,決定自己是哪一國

不過要由美國授權!!

換句話說

看門狗可以隨意奔跑,只是要主人鬆開項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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