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之夢田 wrote:一個都沒有,的確完全...(恕刪) 舊金山和約第二條,清楚規定,日本放棄台灣,未給任何國家中國,無權參與會議,不是簽署及批准的盟國,依第25條的規定不給予任何台灣的權利及利益中國,只有第21條的中國之受益權而已
凡之夢田 wrote:一個都沒有,的確完全...(恕刪) 依台灣關係法第十五條第二款:「臺灣一詞:包括臺灣島及澎湖群島,這些島上的居民,依據此等島所實施的法律而成立的公司或其他法人,以及1979年1月1日前美國所承認為中華民國的臺灣統治當局與任何繼位統治當局(包括其政治與執政機構。)」
ch22502000 wrote:依台灣關係法第十五條第二款:「臺灣一詞:包括臺灣島及澎湖群島,這些島上的居民,依據此等島所實施的法律而成立的公司或其他法人,以及1979年1月1日前美國所承認為中華民國的臺灣統治當局與任何繼位統治當局(包括其政治與執政機構。)」 舊金山和約大師,您今天還沒搬出美軍第一號命令!!
Dwing wrote:你跟舊金山和約大師認...(恕刪) 現實上,並無舊金山大師!舊金山大師,是你自心呈現的!所以,舊金山大師,就是你,就是你內心,就是你的意識,就是你內心的仇恨!!觀你自己的內心,舊金山大師,就存在你內心,就是你的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