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急著在選前通過反滲透法?

因為這樣台商.外僑就不敢回來啊
hjy1496 wrote:
因為這樣台商.外僑就(恕刪)
你拿中國的賄選錢來投票當然犯法,沒拿怕什麼?身上有💩才怕好不好
ms86 wrote:
您是不是搞錯了?應該(恕刪)
你是在教小朋友打架? 流氓無賴不必教就會了,老K算了⋯⋯
菜嬤有了這個逆滲透法加上國安糖漿法,叫保總丶維安出來全抓了!
好奇心驅使, 剛剛上網查了一下加拿大的 C-76 Elections Modernization Act 法案(選舉現代化法案)

在C-76 法案中,主要是應對選舉期間,禁止任何外國實體花費任何金錢來影響選舉。 其中包括資助第三方參與黨派活動,廣告或選舉民調。

相較國內的反滲透法,在第一條及第二條條文即明文規定境外敵對勢力滲透及干預。 為何不是任何外國實體,而是只明確規定敵對勢力? 難道保留了空間給非敵對勢力可以干預國內民主選舉? 此外,對於境外敵對勢力的認定主管機關又是哪個單位。這些都是值得我們深思的!

立法規定防止外國影響國內民主選舉是對的,但是目前這部反滲透法案因為某些立法的目的而變得偏頗。
急---因為總統會選輸---選輸後弊案會爆掉---有了反滲透法---搞總統當選人---企圖以亂翻盤。

台灣亂歸給韓粉---緊急狀態---總統當選無效----萬年執政。

做夢夢到-----如有巧合,切莫當真。
jimmywu97 wrote:
你是在教小朋友打架?(恕刪)


議會上本來不符合正義公理,不能杯葛嗎?
我的天啊!杯葛不等同打架,好不好!

國民黨有強勢杯葛嗎?
沒有吧!
都忙著選區選舉,
反正政治責任,後果都算民進黨的,
不是嗎?
i hung wrote:
你拿中國的賄選錢來投(恕刪)

講這句話,
就好像當初一堆人幹譙反反送中的人沒腦,
說 "只要你沒犯罪, 怕什麼送中條例" 一樣~
smallbeetw wrote:
這是我想不明白的, ...(恕刪)


當然啊, 只能選一邊, 選中國的,現在就可以游過去了。 那個以偷為手段還自認為好貓的。
沒錯啊!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韓導被滲透,當選無效。是吧?
foxmask wrote:
講這句話,就好像當初(恕刪)
如果送中條例是送中華民國,就沒人反,會反是因爲要送中華人民共和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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