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知擁核想把核廢料帶回家,無照最高罰8500萬罰款+拆家+關到牢裡

孤鴻海上來 wrote:
無知擁核這些年來,都(恕刪)


繼續硬坳啊!!

孤鴻海上來 wrote:
你到底是無知,還是無恥


是怎樣,怕塔綠班重啟核四?
孤鴻海上來 wrote:
無知擁核這些年來,都...(恕刪)


擷取部分資訊來顛倒黑白?
這樣的人到底是能多沒良心?
我猜樓主說的核廢料應該是指乏燃料棒
樓主引用的法條是原子能委員會
這個機關其實已經是空殼,或許明後年會再降級成四級單位
放射性物料主管單位是原子能委員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
這單位的管理組織已經20年沒修改過了!
基本上就是個雞肋單位!
台灣的乏燃料棒處理原則跟法條
要看這個
台美核能和平利用合作協定
這個是1955年簽訂的
https://law.moj.gov.tw/ENG/LawClass/LawAll.aspx?pcode=Y0070286
https://www.aec.gov.tw/newsdetail/headline/3042.html
老美當年因張匪憲義事件,直接來台摧毀所有核設施,也是依據這個法條
白話一點
依2013年12月簽署的「台美核能和平利用合作協定」,美國同意,台灣可將用過的核燃料,送至台美雙方書面同意的其他國家或目的地再處理,再生的鈽與鈾可留在處理國,不需運回。
簡單的說
台灣的乏燃料棒皆由美方控管,台灣政府基本上無權獨自處理!
以前有新聞說核廢送北韓,伊朗還是中國處理的,其實都是騙你的!
腦袋裝什麼東西的才會發這種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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